原標題:
《聯合國憲章》全文如下:
序 言
我聯合國人民同茲決心
欲免後世再遭今代人類兩度身歷慘不堪言之戰禍,
重申基本人權,人格尊嚴與價值,以及男女與大小各國平等權利之信念,
創造適當環境,俾克維持正義,尊重由條約與國際法其他淵源而起之義務,久而弗懈,
促成大自由中之社會進步及較善之民生,
併為達此目的
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鄰之道,和睦相處,
集中力量,以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
接受原則,確立力法,以保證非為公共利益,不得使用武力,
運用國際機構,以促成全球人民經濟及社會之進展,
用是發憤立志,務當同心協力,以竟厥功。
爰由我各本國政府,經齊集金山市之代表各將所奉全權證書,互相校閱,均屬妥善,議定本聯合國憲章,並設立國際組織,定名聯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