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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公佈省級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李克強總理在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時著重提到了這一點。
很多人了解“負面清單”這個詞語,恐怕跟上海自貿區的發展建設有關。但在國家語境下看待“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遠遠不僅是“外資引進”的範疇。這項改革看似筆墨不多,實質上意義非常重大。
所謂負面清單管理,是指政府列出禁止和限制進入的行業、領域、業務等清單,清單之外的領域都可以自由進入,即所謂“法無禁止即可為”。負面清單大幅度收縮了政府審批範圍,條款相對清晰,有助於實質性推動政府審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減少自由裁量權和相應的尋租空間。這不僅是市場準入管理方式的改革,而且是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重要一步。
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不合理的監管制度産生了一系列問題。某些行政部門在非自然壟斷環節限制競爭,妨礙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形成和完善;一些地區存在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對外地産品或服務設定歧視性收費項目、規定歧視性價格……這些情況嚴重影響了市場對資源配置發揮決定性作用,抑制了市場活力,損害了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正面清單”造成很多行政資源放在事前審批上,而對過程和事後監管力量薄弱。當政府用行政手段配置資源導致資金、技術、人才等向某些行業集中,很多民營企業冒失進入這些行業時就可能造成産能過剩。更為重要的是,如果政府還用正面清單的管理方式,不斷發文告訴人們,能幹什麼或誰能幹什麼,那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就有可能成為一句空話。
老百姓最怕“瞎指揮”的官員:拍腦袋決定、拍胸脯保證、拍大腿後悔和拍屁股走人。試問,坐在辦公室的公務員怎麼能知道瞬息萬變的市場變化,怎麼能確切知道消費者的真正需求呢?如果人為規定企業該幹什麼、能幹什麼,那麼創新就變得局限了。創新意味著不能墨守成規,從某種程度講,正面清單管理這是這樣的障礙。
“制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也符合決策層一直“堅持向改革要動力,向結構調整要助力”的思路。只有繼續下好簡政放權的“先手棋”,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規範政府的權力清單,完善為企業服務的一張網,給市場以穩定預期,才能更好激發企業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由於負面清單主要捆住的是政府“看得見的手”,而極大地解放了市場“看不見的手”,並且實質上放棄了政府事前監管。因此,一方面,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特別是新興産業的不斷興替,市場不確定性和開放風險將會更加難以把握;另一方面,也會壓縮政府實施産業政策和經濟調控的空間。所以,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模式,需要政府實行高水平的事中監管和事後監管,因而對政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負面清單體現了政府規制理念和方法的進步,契合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大方向。未來,負面清單將不再提出“鼓勵類項目”,企業發展將更多依靠自身在市場上的競爭。對有些企業來説,靠拿著“批條”尋求優惠政策的日子要結束了,對於很多人來説,政府也不再是“保姆”了。
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企業“法無禁止即可為”,“負面清單”與“權力清單”一道,將“有形之手”與“無形之手”牢牢握緊。通過政府“有所不為”換來市場“大有作為”,這樣的良性互動將為經濟發展提供制度基礎。從長遠來看,收緊政府的“手”、放開市場的“腳”也將會促進“市場化”和“法治化”的社會最終形成。(中國經濟網評論員 子房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