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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1月1日消息(記者王思遠 趙珂)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將愛車出租,租客卻連車帶人“一去不返”。車主起訴P2P租車平臺索賠車款28萬元,最終法院判決賠償半年租車費6.5萬元。對此,原被告雙方均表示不滿,提出上訴。由此引發思考,租車詐騙事件頻發,“詐騙風險”誰來承擔?
租客車輛被騙走,租車平臺該不該賠
去年4月,北京的閆女士通過寶駕租車平臺,將價值30萬的愛車以日租金300元、節假日500元的價格租給承租人王某。沒想到,王某卻連車帶人“消失”了。閆女士向寶駕平臺索賠損失28萬元,對此,寶駕租車副總裁馬瑾認為“租客實行詐騙,機構不應替這個詐騙做賠償,不能替罪犯買單。”
最終法院判決,寶駕賠償閆女士半年租車損失6.5萬元。閆女士提出不滿並上訴;寶駕則指出,合同中寫明車輛失竊、故障等免責條款,因此也提出上訴。
租車詐騙,“風險”誰來承擔
最新消息,詐騙者王某已被抓獲,但車在哪仍沒有著落。pp租車副總裁蔡炯介紹,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租車,行業中都存在“詐騙風險”。被騙車輛通常會被違規抵押或變賣:
蔡炯:“一旦發生騙車抵押的行為,往往就會層層轉手,可能最終到三、四線城市的車主手裏的時候,已經被轉了3到5手。往往找到租客的時候,他自己也無法交代出這個最後去了哪。”
對於車輛丟失,p2p平臺處理方式各不相同:多數平臺會在合同中註明免責條款;神州租車、PP租車等資本雄厚的玩家,則允許賠償車損。蔡炯表示:“一旦車主發生車輛被騙租,我們從企業資金池裏撥出一億賠償。”
這種情況,究竟該不該賠?合同法專業律師包華指出:如同房屋仲介一樣,P2P平臺在租賃雙方中扮演“居間人”,主要義務是讓承租雙方了解彼此的真實情況;但實踐中比起不同産,車輛風險有特殊性:
包華:“這個案件中,平臺的責任已經盡到了,我認為目前的判決是合理的。車輛本身是動産,它往往會物理滅失,找不到了。另外,車輛在使用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不能落實使用人的情況下,車主是要承擔責任的。”
消除行業痛點,需企業共同構建防火墻
業內認為,解決丟車問題:需要租車平臺在事前、事中和事後設立防火墻;更需要社會徵信體系的完善和彼此打通。寶駕租車副總裁馬瑾表示“只要是涉及到租賃模式的業務,都有租賃詐騙這個痛點存在,寶駕租車現在也出了一個徵信平臺,專門為全國租賃行業進行預防詐騙的一個查詢系統。如果每個企業都盡職盡責地去做,環境會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