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中國作為遭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長期以來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主動承擔相應責任,支持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積極參與國際對話,努力推動全球氣候談判。中國是最早制定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的發展中國家。
一、2007年6月,中國政府發佈《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全面闡述了中國在2010年前應對氣候變化的對策。這不僅是中國第一部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政策性文件,也是發展中國家在該領域的第一部國家方案。
二、2008年10月,中國政府發佈《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白皮書,全面介紹中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成為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綱領性文件。
三、2009年11月,中國宣佈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行動目標,並將其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
四、2013年11月,中國發佈第一部專門針對適應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
五、2015年6月,中國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提交了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文件,提出到2030年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等目標。這不僅是中國作為公約締約方的規定動作,也是為實現公約目標所能作出的最大努力。世界自然基金會等18個非政府組織發佈的報告指出,中國的氣候變化行動目標已超過其“公平份額”。
六、中國還計劃于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並把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列入“十三五”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