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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記者包徵宇)近期銀監會表態,短期內將對存貸比統計口徑進行調整以增加銀行體系的有效資金供給。這是繼央行靈活的正回購操作、3年期央票不再續作、定向降準、再貸款等動作之後,銀監會面對著複雜的經濟金融形勢,做出的一個有針對性的調整。那麼貸存比是否適合長期作為流動性監管的硬性指標?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融資比例是否能夠提升銀行對流動性風險的敏感性?
存貸比監管加劇攬存競爭
當前部分銀行由於戰略轉型領先使得存款增長較快同時貸款業務佔比降低,因此保持較低的存貸比,但大部分上市銀行基本都徘徊于70%至75%之間,存貸比考核壓力較大。
從兩次擴大存款利率浮動空間後中長期存款利率一致上浮來看,市場對放開存款利率管制之後存款利率繼續上行的預期較為強烈。若在保留存貸比監管的情況下實現存款利率市場化,將加劇銀行的存款波動,提高銀行的付息成本,不利於利率定價機制的形成和完善,從而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效果。
存貸比作為流動性管理指標,本質上是為了抑制商業銀行的過度放貸,也是類數量型的信貸額度控制工具。不管是從海外國家和地區的金融監管歷史來看,還是從我國未來金融體制改革來看,未來利率市場化將使得貨幣政策調控從數量型工具向價格型工具轉型,信貸額度的管制將讓位於目標利率的調控,通過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來引導金融資源的優化配臵。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未來存貸比監管的重要性將下降。
另一方面,未來存款準備金率長期下降的趨勢為存貸比的上升打開空間,使得銀行突破存貸比監管具有實質可操作的意義。當前存款準備金率高達20%的監管要求不僅使得流動性改善相對緩慢,而且也制約了銀行盈利能力的改善。
隨著金融改革推進,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競業限制將逐漸放開,為維護金融體系的公平競爭和穩定,中長期來看國內存款準備金率將往下調,不僅可以提升銀行資産的盈利能力,同時也是利率市場化向價格型調控轉型的內在要求,當局將通過公開市場操作來調節銀行體系的基礎貨幣水平,使得貨幣市場利率與目標利率保持一致。
存貸比監管對銀行經營的束縛已為市場所關注。商業銀行內部人士認為,鋻於存貸比是《商業銀行法》中的法定監管指標,《流動性辦法》仍將存貸比作為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之一,與《商業銀行法》中的要求保持一致。
存貸比監管的設立和維持有其特定的經濟金融背景,在過去銀行大量放貸和銀行以存貸款業務為主的時代起到了重要的監管作用,但是隨著銀行資産負債結構、經營模式和金融市場的發展變化,存貸比的局限性也更加明顯。
雖然當前仍保留存貸比監管,但是2014年5月底銀監會公佈的2013年報中,提及深入研究改進商業銀行存貸比考核的總體方案,強化日均指標考核,糾正衝時點衝動。6月6日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表示,將在保持資金穩定性的情況下,對存貸比統計口徑和結構進行適當調整。由此看來,短期內存貸比指標調整的具體辦法將有望出臺。
存貸款增長趨勢左右存貸比
“研判未來存貸比走勢的關鍵在於分析判斷未來存款和貸款總額的增長趨勢。”山西財經大學教授王麗珠認為,從過去十年中國的貨幣增長來看,貨幣創造渠道主要有三種:一是商業銀行通過發放貸款而派生的存款;二是在強制結售匯制度下商業銀行購買外匯而派生的存款;三是銀行通過購買非銀行類公司債券的方式而派生存款。
當然,除了上述三種主要的貨幣創造渠道外,銀行增加其他資産業務的活動也可能創造出貨幣,如同業代付、信託受益權,也可以在銀行的負債端創造出存款,推動貨幣增長。
通過對《金融機構信貸收支表(人民幣)》科目的簡化,可以得到以下關係:
貨幣=各項存款+流通中的現金=各項貸款+外匯佔款+有價證券凈投資+其他
其中,“其他”項主要包括:黃金佔款、財政存款、對國際金融機構凈資産、其他。
從存量的貨幣貢獻來看,2000年以來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派生存款是貨幣創造的主要渠道。截至2014年4月末,75.7萬億的人民幣貸款總額、29.5萬億外匯佔款以及17.8萬億的證券凈投資所派生的存款構成了117萬億存量貨幣的絕大部分。國內間接金融的市場結構決定了貨幣創造的最大貢獻來自於貸款。
2009年以來大規模的信貸投放和大量發債使得貨幣總量快速增長,貸款和證券凈投資派生存款對貨幣總量的貢獻逐年上升。到2014年4月末,貸款派生的存款貢獻佔比達66%,證券凈投資派生的貨幣佔比為15%,較2009年初佔比均提升6個百分點;而外匯佔款對貨幣總量的貢獻已回落至26%,自2009年以來佔比下降幅度高達8個百分點。
從貨幣貢獻驅動因素來看,2009年之後,曾在2003年至2008年推動貨幣快速增長的外匯佔款驅動因素正在減弱,特別是近年來央行以及外管局等監管機構聯合將強外匯資金流入管理,同時美國QE規模逐漸縮減,使得新增外匯佔款處於低位。
招商證券分析師肖立強認為,由於經濟調結構和轉型升級需要,未來貨幣增速將逐步回落至適度平穩的水平,主要增長驅動因素也將由過去的貸款和外匯佔款逐步向證券凈投資驅動過渡,這種趨勢也很好地契合了政府“用好增量、盤活存量”的貨幣政策導向,也符合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市場的趨勢。這意味著未來存款增速將趨於平緩,由此推升存貸比考核壓力。
存貸比風險敏感性降低
“存貸比並不是理想的流動性監管指標,根本的原因在於,在存貸比的計算中,只是簡單粗暴地將符合統計口徑的存款、貸款分別加總,並未區別資産負債的結構性差異。”
肖立強指出,在負債端,並沒有區分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的穩定性差異,也沒有區分存款和同業負債佔比不同從而導致的應對流動性衝擊的能力不同。在資産端,存貸比計算沒有考慮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對資産流動性的影響差別,也沒有考慮銀行在央行存款、同業資産、債券投資佔比不同帶來的資産流動性差異。“因此,由於資産負債結構不同,存貸比並不能很好地監測銀行短期和長期的流動性風險。”
銀行資産負債結構多元化的趨勢下,存貸比以一刀切的方式監管顯得過於籠統。2014年3月末,上市銀行中,興業銀行的同業資産佔生息資産比例達32%,而國有大型銀行的同業資産整體佔比仍不足10%。
債券投資亦是如此,南京銀行等城商行債券配臵較多,佔生息資産比例已高達39%,而華夏銀行的債券投資佔比僅有11%。因此,從各個銀行的主要資産負債配臵來看,不同的資産負債結構顯然蘊含著不同的流動性風險,而不能僅僅以存貸比來評價之。
2013年6月銀行體系流動性緊張全面詮釋了存貸比在流動性方面監管的無力。2013年上半年上市銀行的存貸比均滿足監管要求,甚至距離75%的紅線還有一定的緩衝空間,但是6月份銀行間市場的流動性緊張説明,在資産負債多元化發展之後,僅盯住存款和貸款已經無法全面反映流動性結構,反而是業務佔比逐漸上升的同業業務因期限錯配成為流動性衝擊的始作俑者。因此,市場呼籲流動性監管必須全面反映銀行的業務模式、資産負債結構等深層次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