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2013年華沙氣候談判大會決定在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上將通過國際新協議,不再按照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來劃分氣候變化責任,這意味著今後的氣候減排任務分攤將只考慮各個國家的責任和能力。在國際事務中體現負責任大國的形像是中美雙方共同的意願,也是構建中美關係的重要基礎。在各種國際社會的場合,中美兩國都表明承擔減緩氣候變化責任的立場。2007年《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明確承諾中國將履行其在《全球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下的義務。奧巴馬直言不諱美國的氣候責任,“美國僅擁有全球5%的世界人口,卻排放了累計溫室氣體總量的17%,佔據了全球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的20%。這些情況決定了美國比任何一個國家在導致這一問題的産生和領導全球尋找解決方案上面應該負擔更多的責任”。
加強氣候變化合作會帶來互惠利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可促進經濟繁榮和創造新的就業機會,還可使國家的能源安全得到加強。中美雖然發展階段不同,但在綠色低碳、節能減排等方面有利益契合點,也各有所長。面對氣候挑戰,中美兩國不約而同地都做出了“危中有機、轉危為機”,把壓力變成動力的戰略抉擇。美國推進了能源革命,由能源進口國變成了輸出國,有力地保障了國家能源安全,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了巨大貢獻。中國把應對氣候變化當成國家戰略和建設生態文明、創新性國家、轉變發展方式的戰略機遇,把新能源、電動汽車等以低碳為特徵的産業作為新興戰略性産業予以支持,推進了國內節能減排、環保産業的發展。
C、節能減排也要看歷史責任
節能減排是方向,但不能硬壓任務,因為各國在國情、發展階段、歷史責任、人均排放、治理能力等方面存在重大差異。美國的人均碳足跡是世界最高,是中國的三倍。中國不僅人均排放,歷史排放也大大低於美國。但是,中國的能耗、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上升很快,均已超過美國,暫列世界第一。從發展階段上看,美國已經進入後工業化發展階段,能源消耗已越過峰值,尤其是能源革命使煤炭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佔比和所排放的溫室氣體大幅下降;而中國尚處在工業化、城鎮化高速發展階段,能源的消耗和溫室氣體的排放都還會不可避免的增長,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短期難以改變。
在關於氣候變化的認知、責任的劃分、義務的分攤等原則性問題上中美之間存在著重大差異和分歧。在相當長的時期,美國從政府到民間均持懷疑態度,並以“全球氣候變暖不確定性”為藉口推脫自己的氣候責任。在對待《京都議定書》確定的應對氣候變化“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公平性原則、各自能力原則方面美國持消極甚至反對的立場,並針鋒相對地提出“主要排放國都要參與絕對減排”,以“大國減排”替代“發達國家率先減排”,以“自下而上”的鬆散減排模式替代“自上而下”的強制量化減排。還要求制定新的全球減排協議,以取代《京都議定書》,甚至還在2001年退出了《京都議定書》。而中國立場迥異,是以上原則堅決的支持者和執行者。
D、探索構建氣候治理新機制
1.大國治理帶動全球治理新機制。20世紀,世界成功控制核戰爭威脅並建立了世界貿易組織,在推進經濟全球化方面積累了多邊機制的建設經驗。首先,應從對問題承擔主要責任的國家開始,一旦他們決定承擔責任尋求解決方案,就可將其他國家引入一攬子協議和協調行動中來。大國治理帶動全球氣候治理應該成為聯合國主導下的應對氣候變化政治架構的一種補充機制,而不是替代和削弱已有的全球治理的架構和機制。
2.節能、環保、低碳協同發展機制。中國面臨經濟發展、環境污染、氣候變化的挑戰。日益嚴峻的霧霾問題是三十多年高速發展的代價,與中國的能源結構、能源效率有很大關聯性。煤炭既是高碳能源,又是霧霾主要獻源。在中國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中,由煤炭産生的二氧化硫佔70%以上,氮氧化物佔60%以上,煙塵佔70%左右。氣候變化與霧霾污染之間同根同源,有高度相關性,解決霧霾問題顯然需要能源、環保、低碳綜合治理,協同推進。美國在發展的過程中也曾經遭遇過洛杉磯光化學污染等同樣的困擾。建立健全減煤、減碳協同推進體制,避免諸如“環保不低碳”“低碳不環保”等顧此失彼的政策和行為的發生非常重要。
3.新能源開發促進機制。氣候變化實質上是能源問題。提高能效、開發新能源是應對氣候變化根本出路之所在。美國在能源革命中對新能源從技術研發到推廣應用都做了不少貢獻,比如頁巖氣開發、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開發等。在“風能生産稅抵減法案(PTC)”等相關政策的支持下,2010年風能、閉環生物質能和地熱發電等的退稅額被定為每千瓦時2.2美分,其他符合條件的技術所獲得的退稅額為風電退稅額的50%。2012年年底前投入運營的風力發電項目可獲得10年退稅,其他可再生能源技術投産日期再延後一年,即2013年年底以前投入運營的項目可獲得10年退稅。在PTC取消的3個年份,(即2000、2002、2004年),風力發電裝機容量的增長速度出現明顯停頓,而在預定期滿之前的年份,風能開發項目則出現顯著增加,就是一個很有説服力的案例。
4.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立與能力建設。碳排放權交易是氣候治理最重要和卓有成效的政策工具。美國等國家經驗證明,碳排放權交易可以為一個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實現低碳轉型提供重要的制度和金融支撐。美國是開展碳排放權交易最早的國家之一。2003年建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是世界第二大碳交易市場,為承擔自願減排任務的10個州和自願減排的交易企業提供交易服務。中國也在積極的探索利用碳排放權交易推進自己的低碳轉型、生態文明建設,目前已出臺了國家碳排放權交易規劃和實施方案。通過在8個地區城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開展了建立監控體系和測算體系,制訂碳清單和碳預算等開展碳交易的基礎工作。中美兩國在碳交易體系建立和碳定價方案制定,以及如何開發和利用好國際和國內兩個碳排放交易市場,碳排放權交易的機構建立、規則制定、人才培養、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建設,都有互補共贏的合作空間。(杜受祜 杜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