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四、加快推進農墾現代農業發展
(十四)建設大型農産品生産基地。鼓勵農墾企業通過土地託管、代耕代種代收、股份合作等方式,與農戶形成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提高規模經營效益。結合實施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積極推進農墾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強墾區大中型灌區和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加快實施地表水置換地下水工程,增加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加大對土地資源富集和比較優勢突出墾區的支持力度,將黑龍江和內蒙古等墾區建設成為國家大型商品糧和優質奶源基地,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成為國家大型優質棉花和特色農牧産品基地,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等城郊型墾區建設成為都市型現代農業示範和優質鮮活農産品供應基地,廣東、廣西、海南、雲南墾區建設成為國家天然橡膠和糖料基地,其他墾區也要根據區域比較優勢建設特色農産品生産基地。
(十五)大力發展農産品加工流通業。發揮農墾企業集團優勢,建設國家大型優質安全食品生産供應基地,打造農業全産業鏈,率先推動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實現農業持續增值增效。推進農業生産全程標準化,嚴格農業投入品準入,強化水土治理和環境監測,建立從田間到餐桌的農産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鼓勵農墾企業加快糧食晾曬、烘乾、倉儲設施和現代物流中心建設,大力發展大宗農産品産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設食品、飼料等專用原料基地和加工産業園區,輻射帶動周邊農民增收致富。推進農墾農産品流通網絡優化佈局,促進與全國流通體系對接融合,加快發展冷鏈物流、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等流通業態。推進農墾企業品牌建設。支持農墾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參與國家大宗農産品政策性收儲。以政府性資金為引導,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農墾企業集團等投入,設立農墾産業發展股權投資基金。
(十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農墾要在良種化、機械化、信息化等科技創新和農業技術推廣方面繼續走在全國前列。加強農墾科技創新能力建設,不斷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強化農業科技攻關,著力解決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和産品、設施裝備難題,培育戰略性新興産業。統籌人才、項目和基地建設,推動農墾企業發展方式轉變,推進協同創新組織模式,組建以企業為主體的農業産業技術創新聯盟,搭建農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推廣平臺,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整合種業基地和科研資源,實施聯合聯盟聯營,做大做強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加大農機購置補貼支持力度,優先支持農墾購置大型農業機械,提高裝備水平,擴大農用航空作業範圍,建設標準化機務區。積極推進生産經營管理全程信息化,開展農業物聯網等信息技術集成應用和試驗示範。加強農墾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重點開展高産高效技術集成示範,加強示範基地建設,推動綠色、高效、可持續現代農業發展。
(十七)示範帶動現代農業和區域新型城鎮化發展。加強農墾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試驗示範農業新技術、新裝備和生産經營新模式,為推進中國特色新型農業現代化積累經驗。引導農墾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墾地合作,為周邊農民提供大型農機作業、農業投入品供應、農産品加工和購銷等社會化服務,增強對周邊區域輻射帶動能力。推進墾區新型城鎮化,遠離中心城鎮的國有農場要逐步發展成為功能設施齊全、公共服務配套的新型小城鎮。毗鄰城鎮的國有農場,要加大區域資源共享共建力度,與地方政府合作開展城鎮開發建設,防止互相隔離和重復建設,推動墾地城鎮融合發展。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國有農場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
(十八)發揮農墾在農業對外合作中的引領作用。農墾是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和提高我國農業國際競爭力的重要載體。適應國家對外開放新戰略,立足國內産業基礎,統籌規劃農墾對外合作的目標區域和發展重點。鼓勵農墾企業聯合,以合資合作和並購重組等方式開展境外農業合作,建立生産、加工、倉儲、運銷體系。農業對外合作支持政策優先向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傾斜。積極支持農墾承擔國家農業援外項目,鼓勵農墾企業擴大優勢特色農産品出口。加強國際先進技術設備的引進、消化、利用,不斷提高農墾企業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
(十九)加強薄弱地區農場建設。制定專門規劃和政策措施,加強邊境農場、貧困農場和生態脆弱區農場的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切實改善生産生活條件。支持邊境農場加快發展特色産業、邊境貿易和邊境旅遊,多渠道增加職工收入。加大對貧困農場扶持力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增強其自我發展能力。生態脆弱區農場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地方政府統一政策實施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