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21.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從2005年開始,國家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2015年投入畜牧良種補貼資金12億元,主要用於對項目省養殖場(戶)購買優質種豬(牛)精液或者種公羊、牦牛種公牛給予價格補貼。生豬良種補貼標準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準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準為每只種公羊800元;牦牛種公牛補貼標準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準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並開展優質荷斯坦種用胚胎引進補貼試點,每枚補貼標準5000元。2016年國家繼續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22.畜牧標準化規模養殖支持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共投入資金13億元支持發展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其中,中央財政安排10億元支持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安排3億元支持內蒙古、四川、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以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肉牛肉羊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支持資金主要用於養殖場(小區)水電路改造、糞污處理、防疫、擠奶、質量檢測等配套設施建設等。2016年國家繼續支持奶牛、肉牛和肉羊的標準化規模養殖。
◆23.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2011年起,國家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和雲南等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內容主要包括:實施禁牧補助,對生存環境非常惡劣、草場嚴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實行禁牧封育,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測算標準對牧民給予補助;實施草畜平衡獎勵,對禁牧區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載畜量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未超載的牧民按照每畝每年1.5元的測算標準給予草畜平衡獎勵;給予牧民生産性補貼,包括畜牧良種補貼、牧草良種補貼(每年每畝10元)和每戶牧民每年500元的生産資料綜合補貼。2012年,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範圍擴大到山西、河北、黑龍江、遼寧、吉林等5省和黑龍江農墾總局的牧區半牧區縣,全國13省(區)所有牧區半牧區縣全部納入政策實施範圍內。2015年,中央財政對13個省(區)投入的補獎資金達到了169.49億元。2016年,國家繼續在13省(區)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並適當提高補獎標準,完善政策內容。
◆24.振興奶業支持苜蓿發展政策
為提高我國奶業生産和質量安全水平,從2012年起,農業部和財政部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中央財政每年安排3億元支持高産優質苜蓿示範片區建設,片區建設以3000畝為一個單元,一次性補貼180萬元(每畝600元),重點用於推行苜蓿良種化、應用標準化生産技術、改善生産條件和加強苜蓿質量管理等方面。2016年繼續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在河北、天津等14個奶牛主産省和苜蓿主産省建設50萬畝高産優質苜蓿示範基地。
◆25.退耕還林還草支持政策
2014年,國家啟動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將全國25度以上非基本農田坡耕地、嚴重沙化耕地以及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及上遊區域縣市的15-25度非基本農田坡耕地退下來,還林還草。2014-2015年,中央共下達退耕還林還草任務1500萬畝,其中2014年500萬畝、2015年1000萬畝,還草兩年共計77萬畝。2015年12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業局、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水利部、環境保護部、國務院扶貧辦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擴大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規模的通知》,明確擴大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規模的主要政策有四個方面:一是將確需退耕還林還草的陡坡耕地基本農田調整為非基本農田。由各有關省在充分調查並解決好當前群眾生計的基礎上,研究擬定區域內擴大退耕還林還草的範圍;二是加快貧困地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進度。從2016年起,重點向扶貧開發任務重、貧困人口較多的省傾斜;三是及時撥付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補助資金。為確保各地結合實際做到宜林則林、宜草則草,新一輪退耕還草的補助標準為:退耕還草每畝補助1000元(其中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現金補助850元、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種籽種草費150元),退耕還草補助資金分兩次下達,每畝第一年600元(其中種籽種草費150元)、第三年400元。四是認真研究在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以及嚴重污染耕地退耕還林還草。
◆26.動物防疫補助政策
我國動物防疫補助政策主要包括5個方面:一是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等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招標採購。上述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疫苗費用。二是動物疫病強制撲殺補助政策。國家對因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的動物及同群動物,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對因上述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養殖場(戶)按比例承擔。三是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助政策。補助經費主要用於支付村級防疫員從事畜禽強制免疫等基層動物防疫工作的勞務補助。四是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對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給予每頭80元的補助,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中央財政對一、二、三類地區分別給予60元、50元、40元補助,地方財政分別承擔20元、30元、40元。五是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對屠宰環節病害豬損失和無害化處理費用予以補貼,病害豬損失財政補貼標準為每頭800元,無害化處理標準為每頭80元,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中央負擔部分採取一般轉移支付方式定額撥付地方。
◆27.漁業油價補貼綜合性支持政策
根據《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調整國內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促進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財建〔2015〕499號)要求,從2015年起,按照“總量不減、存量調整、保障重點、統籌兼顧”的思路,將國內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調整為專項轉移支付和一般性轉移支付相結合的綜合性支持政策,重點支持減船補助、老舊漁船更新改造、漁港維護改造、海洋牧場建設、深水抗風浪網箱養殖、漁船安全裝備等。2016年,農業部將會同財政部按照兩部《通知》及相關辦法要求,推進國內漁業油價補貼政策調整的落實工作。
◆28.漁業資源保護補助政策
2016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漁業資源保護與轉産轉業轉移支付項目資金4億元,用於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其中,經濟物種的增殖苗種應當是本地種的原種或子一代,符合《農業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水生生物經濟物種增殖放流苗種管理的通知》(農辦漁〔2014〕55號)要求,瀕危物種的增殖苗種可以為本地種的子二代。海洋牧場示範區原則上要求項目實施海域已連續開展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29.海洋漁船更新改造補助政策
從2012年起,國家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於漁民和企業海洋漁船更新改造補助(含遠洋漁船和國內海洋漁船)。漁船更新改造堅持漁民自願的原則,對現有證書證件齊全的海洋捕撈漁船實施更新改造,重點更新淘汰老、舊、木質漁船和對海洋資源破壞較重的作業類型漁船,更新建造“安全、節能、經濟、環保”海洋標準化捕撈漁船,將漁船更新改造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海洋漁業生産方式轉型相結合,改善海洋捕撈作業結構、提高漁船安全性能、提升漁業裝備水平,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中央投資不超過每艘船總投資的30%,且原則上不超過漁船投資補助上限。中央補助投資採取先建後補的方式。對遠洋捕撈漁船更新改造,中央補助投資按照建造進度撥付。對國內海洋捕撈漁船更新改造,待其建造完工後,憑《漁船檢驗證書》、《漁船登記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領取中央補助投資。同時國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網、帆張網和單船大型有囊燈光圍網等對資源破壞強度大的作業船型。其他作業類型漁船不得改造為拖網、張網漁船。補貼建造漁船的材質應為鋼質或玻璃鋼質,木質、鋼絲網水泥等材質漁船不納入補貼範圍。除因船東患病致殘、死亡等特殊情況外,享受更新補助政策的海洋漁船十年內不得買賣,賣出的按國家補助比例歸還國家。2016年該項目繼續實施。
◆30.農産品産地初加工補助政策
2016年,中央財政安排資金9億元用於實施農産品産地初加工補助政策。補助政策將進一步突出扶持重點,向優勢産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老少邊窮地區傾斜。強化集中連片建設,實施縣原則上調整數量不超過上年的30%。提高補貼上限,每個專業合作社補助貯藏設施總庫容不超過800噸(數量不超過5座),每個家庭農場補助貯藏設施總庫容不超過400噸(數量不超過2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