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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天價魚事件”繼網友發帖、店家回應、調查組發佈聲明之後又繼續發酵。四天內輿論已三度反轉,劇情轉來轉去,究竟誰撒謊了?我們來回顧梳理一下:
1、起初:“萬元鐵鍋燉”遭網友同情
陳先生在微博上發文描述了自己春節在哈爾濱被宰的經歷,“萬元鐵鍋燉”的遭遇讓大多數網友同情,並“一片倒”地譴責北岸野生漁村餐廳“坑人又跌份”。
2、反轉:當事人消失;調查商家屬合法經營
當媒體在熱炒這起事件的時候,作為發帖當事人的陳先生卻選擇了關機,並刪除了相關的微博。他的舉動一度引發了眾人的猜疑,有人認為他是心虛。
2月15日,哈爾濱松北區專項調查組公佈對這一事件的初步調查結果,輿論壓力轉向“醉酒鬧事”的陳先生,一時間陳先生在網上遭到了各種“抨擊”。網友為此展開了罵戰,將一起消費事件上升到了“地域攻擊”(一幫人罵東北,東北人回擊)。隨後陳先生為“黑東北”一説法向公眾道歉。
3、再反轉:店家簽字係偽造!調查組涉嫌“護短”!
2月15日發佈的調查結果只對價格做了説明,對所售鰉魚是否野生、導遊和出租車司機引導消費是否存在利益輸送鏈條、酒店網上美譽度為何極低等問題並無解答。2月16日,當事人陳先生接受央視採訪,對調查組的調查結果提出多點質疑,希望還自己一個公道。
隨即媒體爆出更多細節,諸如“北岸野生漁村飯店”工商登記實為“北岸漁村飯店”,並無標榜的“野生”二字;餐飲服務許可證已于2月4日到期;更多同時同地的宰客事件被爆出;當地導遊爆料,帶遊客去涉事飯店消費可獲60%提成。
於是輿論又一次大嘩,網友罵政府無能和“護短”。官方對此回應稱,日前公佈的只是初步調查結果,目前調查工作正在開展,結果將儘快公佈。
新進展:上海遊客投訴"天價魚"店獲賠
與陳先生有相同遭遇的上海趙先生向媒體反饋,2月8日曾與家人在涉事飯店消費19斤鰉魚頭,花費9526元,向當地12358熱線投訴後,昨日收到涉事飯店1900元賠償款。
根據趙先生回憶當天情況:
趙先生一家7人到哈爾濱自由行,經當地出租車司機介紹,來到北岸野生漁村飯店。
大堂裏並沒有看到有價格標識的牌子,服務員推薦吃鰉魚頭,詢問價格時只説了498元,並沒有説明是一份還是一斤。
趙先生提供的一段稱魚視頻顯示,飯店一名身穿白衣服的服務員手持一把尖刀朝鰉魚頭砍去,稱重19斤,每斤498元。“我當時問他為什麼要稱重,不是498嗎,服務員説活魚殺了不能退。”
△服務員稱魚視頻截圖
最新消息:松北區調查組針再次公佈調查結果
今天事情又有新的進展,松北區調查組針再次公佈調查結果:
由北岸野生漁村提供的2016年2月7日的進貨單,顯示鰉魚的進價是190元/斤,共進貨157斤,但並沒有標注是否為野生。哈爾濱市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已與該水産品批發商店進行核實,初步了解存在這筆交易,詳細情況還將進行後續調查。
已核實該飯店存在不以真實名稱提供服務、餐飲許可證過期等問題,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並依法依規按程序進行行政處罰。
事情反轉到這裡,小編發現仍有一些關鍵問題真相不明:
1、鰉魚到底是不是野生?是否可以進行買賣?
1998年聯合國華盛頓公約將鱘鰉魚認定為瀕危物種。既然是瀕危物種,如果是野生的,怎麼能夠買賣?如果不是,那以野生的名義標以高價,這種行為是否是價格欺詐呢?
2、如果這類鰉魚可以買賣,它在當地的市場價到底是多少?對於當地行政主管部門來説,並不應該是個謎。
據媒體記者調查,在撫遠鱘鰉魚養殖基地的批發價格不過為10斤以上魚每斤30元。而在進入餐館之後價格飆到398元,這背後是否存在不正當的利益鏈條?網上有自稱“導遊”的網友爆料,説帶客到涉事餐館就餐有60%的回扣。這個説法是否屬實?
3、事件調查組在沒有和當事人陳先生取得聯絡的情況下,僅就單方面了解的情況,匆匆發表結論,這種做法是否太過倉促?
4、目前涉事飯店因存在不以真實名稱提供服務、餐飲許可證過期等問題,被責令停止經營活動,但我們想問的是:餐飲許可證過期這麼明顯的問題在第一次結論公佈的時候為什麼沒能查明?
這些疑問都期待著一個真正客觀、準確的答案。
劇情多次反轉是對政府公信力的侵蝕
輿論場上有一種聲音,認為類似糾紛在解決過程中,“劇情”來回反轉並非壞事,真理越辯越明,真相越“反轉”越能被接近。這種想法有一定道理,但又似乎忽略了什麼。忽略了什麼呢?忽略了——多次反轉這個過程本身,是對公共輿論資源的一種浪費,是對公眾精力的一份消耗,是對相關政府部門公信力的侵蝕,也是對一座城市口碑的磨損。
一群顧客,一頓飯,一場糾紛。無論是價格爭議,還是斤兩爭議,總的來看,似乎都不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但是整個事件的走向,在調查已開展的情況下,仍被當事兩方“擠牙膏”一樣冒出來的新信息“拖著走”。
近年來,很多政府部門懂得一旦遇到這類社會糾紛,第一時間介入展開調查,這是進步。但是,一次按規矩辦的糾紛解決、一次有質量的輿情處置,並非只有“快”這一個標準。如果“蘿蔔快了不洗泥”地做調查並公佈一個不能準確還原真相、只提供“局部真實”的結果,那麼,事情的處置,恐怕不是從複雜變簡單,而會從簡單變複雜。
調查了,不等於調查充分了、不等於調查者展現了令人信服的客觀公允、不等於調查者的努力足夠、能力到位。一次質量不高的調查,可能讓一起風波延展出“次生災害”、“次生輿情”。回顧幾年來若干類似事件,“次生”的出現,還少嗎?
公眾關注這鍋魚的真相,更關注搞清這個真相的過程。“哈爾濱天價魚”的是非曲直,一天弄清楚還是一個星期弄清楚,由管理部門主動弄清楚還是仰仗當事者來回反轉“劇情”給弄清楚,儘快以令人信服的結論被弄清楚還是拖拖拉拉、了猶未了地弄清楚,其社會效果,是大不一樣的;公眾對市場監管者態度與能力的評判結果,是大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