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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隨著醫療費用的上漲和保障水平的提高,醫保基金中長期支出壓力加大,居民醫療保險的鉅額財政補貼風險正逐步顯現。記者了解到,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的個人繳費比例可能調升。
對此,記者分別向人社部和衛計委發函求證,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復。
數據顯示,六年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貼的增幅一直高於人均個人繳費增幅,從而使得人均籌資總額中財政補貼的比重越來越大,已經由2009年的60.8%增加到了2014年的79.3%,財政補貼與個人繳費之比已接近4:1。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380元,個人繳費為人均不低於120元。
有業內人士擔心,我國的居民醫保已經出現了“泛福利化”傾向。隨著個人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個人的繳費責任並沒有相應提高,這給公眾一種印象:居民醫保主要是靠政府投入,似乎更像一種福利,而不是保險。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醫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認為,財政補貼比重過大,不僅帶來財政是否可支撐的問題,也使得居民醫保有滑向福利制度的危險。完善居民醫保籌資機制的基本原則,是回歸社會保險屬性。
王宗凡認為,在制度建立之初,這些政策措施有效地促進了參保擴面、增強了制度吸引力,不過隨著全民醫保的實現,特別是在居民醫保待遇水平達到相對較高的水平、基金支出壓力越來越大的情況下,應該充分認識到現行籌資政策的局限,逐步增加個人繳費的比重,均衡個人和政府的籌資責任和負擔。
對於未來的改革方向,王宗凡認為,調整籌資政策應充分考慮目前面臨的困難和阻力,需要循序漸進、逐步推進,不可操之過急。隨著居民收入的增長,可參照職工醫保繳費單位和個人的分擔比(約為3:1),將居民醫保繳費財政和個人分擔比的調整目標也確定為3:1。當然,實現這一目標還需要一個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