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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和公安部黨委關於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糾“四風”問題不放鬆、嚴防節日期間“四風”問題反彈的指示精神,9月9日,公安部直屬機關紀委印發《關於中秋國慶期間廉儉過節的通知》,對加強中秋、國慶期間廉儉過節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部直屬機關各級黨組織、紀檢組織及全體黨員幹部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公安部“三項紀律”等要求,嚴格落實廉儉自律各項紀律規定,嚴禁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款購買贈送月餅等節禮,嚴禁收受禮金禮品、出入私人會所及其他奢靡享樂場所,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將走親訪友、外出旅遊等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範圍。
通知強調,部直屬機關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黨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意見》,緊密結合當前正在深入開展的“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公安部“三項紀律”要求扭住不放,一寸不讓。要結合實際,深入排查本單位、本警種在關鍵節點容易出現的問題,研究制定預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落實“一崗雙責”,&&抵制“四風”,嚴於律己,率先垂范,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
通知強調,部直屬機關各級紀檢組織要堅持“黨紀嚴於國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使紀律成為黨員幹部不可逾越的底線。要堅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堅決糾正。要認真核查每一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舉報線索,對頂風違規違紀問題,一律嚴查快處,不留情面,不搞“下不為例”。要緊盯“四風”問題新動向,嚴肅查處利用現代物流快遞送禮、利用電子商務提供電子禮品預付卡等隱蔽問題。對黨組織、紀檢組織履行“兩個責任”不力,以致發生嚴重違規違紀問題,或者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包庇説情、追責不到位甚至干預案件查處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