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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京報集團記者 肖丹)從下週一開始,本市已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昨日,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北京公積金貸款新政的出臺是對8月31日住建部、財政部與央行通知的落地回應。三部委通知中稱,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其中,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可在國家統一政策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自主決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今年6月1日起,北京市已經對公積金貸款政策有所放鬆。對於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此次調整並未涉及貸款最高額度,照此推算,只有總價低於100萬元的房屋,才可以完全享受到首付兩成的實惠。如果高於這個價格,購房人只能多付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