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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石家莊4月21日電(記者鞏志宏)河北6家污水處理廠因在27天內被發現兩次超標排污,被開出總額2047.57萬元的罰款。這是自今年新《環保法》實施以來,河北省環保部門首次開出的“按日計罰”罰單。
今年1月30日,河北省開展“利劍斬污”零點行動,對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隨機抽查,並於2月25日進行復查,發現棗強縣污水處理廠、萬全縣污水凈化研究中心、青縣河東污水處理廠、泊頭市污水處理廠、灤平縣德龍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霸州市國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在復查中仍存在超標排放行為,河北環保部門隨即對其啟動了按日計罰程序。
其中,對棗強縣污水處理廠處罰金額最多,達680多萬元。1月30日的檢查中,這家企業的排水口污水COD濃度為115毫克/升,2月25日第二次抽查中濃度為75.5毫克/升,均超出50毫克/升的排放標準。經過核算水量、排污費等,環保部門得出684.68萬元的處罰金額。萬全縣污水凈化研究中心、青縣河東污水處理廠、泊頭市污水處理廠、灤平縣德龍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霸州市國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則分別被處罰674.01萬元、266萬元、247萬元、142.88萬元、33萬元。
違法成本低是我國環保法律法規長期存在的頑疾。河北省一名環境監察工作人員介紹,以往對污水超標排放企業最高處罰金額只有20萬元,對企業形不成震懾力,而新《環保法》提出按日計罰等剛性執法手段,為環保執法提供了利劍,並極大提高了違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