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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尾樓是購房者心中夢魘。被稱為濟南“第一爛尾樓”的彩石山莊,殃及2000多名購房者,引發長達8年多的群體性上訪維權。日前,1700多名購房者拿到逾8億元執行款,一些購房者拿回購房款時喜極而泣。
這起全國涉及人數較多、標的額較大的“爛尾樓”群體性事件成功處置,是經濟南法院堅持法治方式,形成“購房戶債權優先賠償”意見,並經最高人民法院答覆認可才最終得以打開“死結”。
這一購房者債權優先於銀行等其他債權人賠償的處置方式,開創了司法先河,為全國眾多處理“爛尾樓”債權關係提供了重要參考啟示。
開發商面臨破産 購房者無家可歸
彩石山莊在濟南曾“赫赫有名”。2006年6月,作為山東省屬企業的三聯集團推出這個房地産項目,主要建設高檔景觀洋房和雙拼、聯排別墅等。最初對三聯集團職工內部銷售,隨後擴大到對外銷售。
“那時房地産一片紅火,儘管彩石山莊離市中心約20公里,但依山而建環境優美,且每平方米2600元的均價很有吸引力。”濟南購房戶王鵬告訴記者,他拿出35萬元買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
據了解,2146戶購房者交納總房款近9億元,每戶40萬到上百萬元不等,其中1741戶購買了“五證”不全的水晶花園和白領公寓項目,405戶購買了手續齊全的綠松苑和尚華居項目。按照合同規定,2008年10月交房。
當購房者還沉浸在等待入住新房的喜悅中時,隨後卻讓他們始料不及。曾在家電銷售等領域全國知名的三聯集團,因為資金鏈斷裂走到了破産邊緣。2008年9月,項目全面停工。記者日前到項目所在地看到,工地還是停工時的樣子,除少數在建樓封頂外,大部分仍是一片空地,雜草叢生、破敗不堪。
購房者有人將原來唯一房産賣掉,本想買房養老,但因遲遲未交房面臨無家可歸的窘境;有想買婚房的年輕人,結婚數年後仍住不上新房。
涉案土地被拍賣 購房者領執行款
針對此事,山東省最終確定了“按照法治思維,在法律框架內予以解決”的工作思路。去年9月底,濟南市中院啟動對彩石山莊項目的人民調解程序,去年10月,涉案979畝土地的使用權以及地上建築物被順利以16.296億元拍賣成交。
截至2014年年底,濟南法院共向與三聯達成人民調解協議的購房群眾發放執行款約8.2億元,1700多名購房戶息訴息訪。
年逾六旬的李建剛2007年花40萬元買了一套房,如今領到53萬元執行款,“多年上訪都未解決,如今終於了卻一大心事”。
據了解,其餘400余戶購買手續齊全的綠松苑和尚華居項目的購房戶,今年3月執行款也進入人民調解和司法確認階段。
最高法答覆認可 購房戶優先受償
彩石山莊一案揭開了全國“爛尾樓”的冰山一角。多地頻現的“爛尾樓”,因其涉及人數眾多、矛盾複雜,成為各地頭疼的“老大難”問題。
記者了解到,此事棘手根本癥結在於三聯集團債務糾紛複雜,嚴重資不抵債。彩石山莊979畝土地承載著共計35億多元的債權負擔,涉及多家銀行的查封債權,以及建築工程承包人、購房戶、失地農民、企業職工等多個利益主體。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延傑説,自然人相對於其他機構和公司屬於弱勢群體,從立法精神上應當給予優先考慮。
經反復調研論證,濟南中院形成了購房人的購房款返還請求權優先的意見,並通過山東省高院向最高法院報告。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答覆認可購房戶的基本債權應優先受償的意見,為以法治方式解決問題掃清了法律障礙。
“最高法院對彩石山莊問題的批復相當於司法解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並不是修改法律,不需經人大立法程序。”全國律師協會建築工程委員會委員、山東豪才律師事務所律師周長鵬説,這為我國解決同類問題樹立了新的法律適用範式,對全國其他地方以法治方式處置爛尾樓問題具有非常強的指導作用,開啟了司法先河。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