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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在舉行的全國兩會上,由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賀禹發起,中國工程院副院長干勇等21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向大會提交了題為《推動核電新一輪規模發展,實現中長期國家能源結構調整戰略目標》政協提案。賀禹建議,明確核電在我國能源電力供應中的支柱地位,以沿海擴建項目為重點,同時爭取“十三五”初期在內陸開建首批核電項目。
3月7日,賀禹在就相關問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滿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能源剛性需求及節能減排的剛性要求硬約束條件下,核電替代效應最強,應該規模化發展。
據賀禹介紹,在2014年11月發佈的《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我國提出計劃到203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據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等機構測算,203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將達到60億噸標煤左右。這意味著屆時非化石能源的供應量要達到12億噸標煤左右。在考慮最大發展潛力的情況下,到2030年,我國風電、水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折合標煤合計將達到8.7億噸,剩餘3.3億噸的缺口則需要由核電來填補。
“由此推算,要實現2030年非化石能源佔比達到20%左右的目標,核電裝機規模需要達到1.5億~2億千瓦。”據此,賀禹建議,應從國家戰略層面進一步明確核電在我國能源電力供應中的支柱地位,實現核電在我國的規模化發展。
目前,我國核電在運裝機容量2028萬千瓦,在建裝機容量2800萬千瓦。如果要在15年的時間中增加到1.5億~2億千瓦,我國核電準備好了嗎?賀禹表示,我國核電已經具備規模化發展的基礎和條件。
賀禹表示,經過近30年的不間斷發展,特別是“十一五”以來的快速發展,我國形成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産權的三代核電技術“華龍一號”,具備了規模化發展核電的技術能力。同時,我國已形成較強的産業鏈配套能力,我國核電裝備製造産能已達10~12台套/年,工程建設能力可以滿足30~50台機組同時建設。此外,人才培養和儲備體系不斷完善,近10年來各核電企業持續培養了大批人才,很好地滿足了我國核電研發設計、工程建設及生産運營的需要。核燃料供應保障充分,近10年來幾家主要核電企業在海外鈾資源開發方面持續取得突破性進展,完全能夠滿足後續核電規模發展的需要。
近幾年,我國沒有新的核電項目開工,裝備製造産能放空,我國核電發展進入了“斷檔期”。賀禹建議,應在全力推動完成引進三代核電技術消化吸收以及依託項目建設的同時,按照“同一廠址,同一技術路線”的原則,以沿海擴建項目為重點,採用滿足國家核安全標準要求、具備三代技術主要特徵的成熟堆型技術填平補齊,以推動核電産業整體上地健康、有序、不間斷地發展。
目前,我國的核電站均建設在沿海地區,1.5億~2億千瓦的核電裝機將如何佈局?賀禹建議,應儘快啟動內陸核電建設。
賀禹表示,從全球看,內陸核電具有豐富的建設運行經驗和良好的運行業績,國際上也不區分沿海和內陸核電,兩者沒有必然差別。截至2014年年底,全球超過一半(57.9%)的在運核電機組位於內陸地區。主要核電大國中,美國、法國、俄羅斯內陸核電比例均高於60%,安全性已得到充分驗證。實踐表明,內陸與沿海核電在設計、建設和運營上標準是一致的。
“我國已基本完成內陸核電前期準備和論證。‘兩湖一江’(即湖南、湖北、江西——記者注)三個內陸核電項目現場準備已達到隨時開工的條件。”賀禹建議,我國應將內陸核電建設真正提上議事日程,爭取在“十三五”初期實現首批內陸核電項目開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