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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記者曹曉波 王佳勇)在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所長王名接受了央視網記者專訪,他認為新《環保法》在公益訴訟上開啟了里程碑式的制度安排,但很少有NGO組織敢真正理直氣壯地站出來質疑環境問題,根本原因在於缺乏專業性和資金。
不到2%的NGO敢提起公益訴訟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環保法》備受矚目,公眾參與成為一項法定權利。公眾可以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有關社會組織可以依法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同一天,公益組織自然之友和福建綠家園就收到了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通知書(以下簡稱“南平案”),這是新《環保法》正式生效後的首例公益訴訟立案。
在王名看來,這僅僅只是一個開始,中國的NGO組織需擺脫僅僅靠熱情做公益的思維,加強自身的能力建設。
自然之友總幹事張伯駒告訴記者,新環保法實施後,自然之友就面向全國民間組織伸出橄欖枝,建立合作網絡,以整合專家資源,擺脫單打獨鬥的局面。
但他調研後發現,在全國700多家可提起公益訴訟的環保組織中,多半有官方背景的組織並不願意參與訴訟,剩下的民間環保組織中,真正有實力願意嘗試的只有十幾家。
環保組織面對公益訴訟望而卻步,最大的門檻是“缺人”。一些環保組織只有幾位全職工作人員和實習生,沒有專家和法律團隊,工作內容只是做些環境教育的宣傳工作。
缺乏專業水準 取證難
“收集證據是一項極具挑戰性的工作”,張伯駒以“南平案”舉例。自然之友內部招聘了環境法研究生和具有律師從業資格的人員,並請專家做了勘察取證,進行了生態評估。
對此,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所長王名分析,早期的環保組織面對環境問題主要採取宣傳教育手段,但是如今很多環境問題是綜合性的。
“環境問題高度複雜,高度專業。”王名説,“數據怎麼檢測出來的,採樣是不是權威的機構,採的哪個河流段會受影響。”
王名認為,水、空氣、土壤等每個方面都有高度專業的門檻,NGO需要專業的水平、眼光,特別是背後專家隊伍的支持非常重要,因為“法庭要講證據” 。
此外,還應形成專業性的佈局,成為某一方面的專家。比如WWF(世界自然基金會)關注大熊貓,EDF(美國環保協會)關注氣候變化,綠色和平關注污染。
公益訴訟費用高 NGO無力承擔
早在2011年,自然之友就發起“雲南曲靖鉻渣污染公益訴訟案”, 儘管已經立案,但至今尚未開庭。
在漫長的訴訟博弈中,這家草根社會組織如同坐上了一趟臨時列車,被迫邊走邊鋪路,除了取證難,高昂的鑒定費用成為一個難以逾越的難關,需預付的鑒定費用就高達700多萬元。
在張伯駒看來,如果不能立案,前期投入將血本無歸,這種不立案或敗訴的風險,使得很多環保組織沒有勇氣去打公益訴訟。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教授常紀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一場公益訴訟的平均花費要十來萬,且上不封頂,一般NGO根本無力承擔。”他舉例稱,在河北省,三家NGO有資質提起訴訟,但經費最多的一家,一年也只有7萬元經費,根本無力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王名認為,很多NGO靠項目養機構,沒有項目就不能夠購買法律服務和聘請專家。王名認識一位日本大阪的水質問題專家,日本的一家NGO聘請其在中國做了三年的水質調查,“沒有資金的支持很難做到。”
自然之友為此成立了“環境公益訴訟支持基金”,向全社會公開徵集環境公益訴訟個案支持項目。在自然之友的官方網站顯眼的位置上,標示了“環境公益訴訟基金申請指南”的頁面鏈結,但三個月過去了,收到的募捐費只有三十萬元。
張伯駒解釋,對於百姓來説公益訴訟還是新興事物,不像其他捐贈一樣受到普遍關注。
新《環保法》中首提公益訴訟讓自然之友備受關注,但張伯駒表示並不想成為英雄,“公益訴訟需要所有NGO組織系統地支持,環保的使命是靠熱情和專業精神來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