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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澳門7月31日電(記者劉暢)澳門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31日發佈公告説,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是第四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唯一被接納的被提名人。
公告説,第四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于7月29日結束。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的有關規定,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已經完成對兩名遞交提名錶人士的可接納性審查。其中,李光遠先生因沒有提交任何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簽署的提名而不獲接納,唯一被接納的被提名人為崔世安先生,共獲331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
公告説,第四任行政長官被提名人及選委會委員,可最遲于8月1日就有關決定向管委會提出異議。
根據澳門基本法,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新修訂的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法》將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由300人增加至400人,行政長官候選人應獲得選委提名的下限也由原來的50人增至66人。
澳門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定於8月31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