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俄羅斯聯邦關於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新階段的聯合聲明
新華社上海5月20日電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邀請,俄羅斯聯邦總統弗·弗·普京于2014年5月20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兩國元首在上海舉行了會晤。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俄羅斯聯邦(以下簡稱“雙方”)聲明如下:
一
在雙方共同堅定努力下,中俄關係已提升至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新階段。雙方將保持和深化高層戰略互信對話,提高現有雙邊政府、議會、部門和地方間合作機制效率,必要時建立新的合作機制,確保全面快速發展的務實合作、人文交流和民間交往取得更大成果,進一步密切協調外交行動。這有助於中俄各自國內大規模經濟改革順利推進,提升兩國人民福祉,提高雙方的國際地位和影響,以利於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秩序。
雙方恪守2001年7月16日簽署的《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在維護主權、領土完整、國家安全等涉及兩國核心利益的問題上繼續相互堅定支持。雙方都反對任何干涉一國內政的企圖和做法,堅定維護《聯合國憲章》所確立的國際法基本準則,充分尊重對方自主選擇發展道路、維護本國歷史、文化和道德價值觀的權利。
中俄將共同舉辦二戰歐洲和亞洲戰場戰勝德國法西斯主義和日本軍國主義70週年慶祝活動,繼續堅決反對歪曲歷史和破壞戰後國際秩序的圖謀。
二
雙方將採取新的措施提高務實合作水平,擴大務實合作領域:
推進財金領域緊密協作,包括在中俄貿易、投資和借貸中擴大中俄本幣直接結算規模;加強宏觀經濟政策領域交流;
繼續努力推動雙邊貿易額在2015年前達到1000億美元、在2020年前達到2000億美元,落實中俄政府間經濟現代化領域合作備忘錄,以保障雙邊貿易平衡,優化貿易結構,大力增加相互投資,包括在俄境內建設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綜合開發礦産資源,建設經濟型住房;
建立全面的中俄能源合作夥伴關係,進一步深化石油領域一攬子合作,儘快啟動俄對華供應天然氣,以開發俄境內煤礦和發展交通基礎設施等方式擴大煤炭領域合作,積極研究在俄建設新發電設施,擴大對華電力出口;
提高高新技術領域合作的效率,開展和平利用核能、民用航空、航天基礎技術研究、空間對地觀測、衛星導航、深空探測和載人航天等領域重點項目的合作;
深化科技交流,首先是在確保經費和科技投入對等、創新鏈條完整、有效保護知識産權基礎上開展具有前景的聯合科研;
在制藥、醫療設備、化工、木材加工、造船、運輸機械製造、有色冶金等領域實施聯合生産的互利項目;
擴大農業合作,改善農産品貿易和農業生産投資條件,支持兩國農業企業開展合作;
積極推進地方合作,擴大地區合作範圍和領域,完善地區合作機制,推動地區交流向計劃性和定期化轉變;
加快發展跨境交通基礎設施,包括建設同江-下列寧斯闊耶和黑河-布拉戈維申斯克界河橋,改善中方貨物經俄鐵路網絡、遠東港口及北方航道過境運輸條件;
加強人文交流,重點實施《中俄人文合作行動計劃》,確保2014年和2015年兩國青年友好交流年活動順利舉行;
就合理利用和保護跨界水資源、改善跨界水體水質、防災和快速消除自然災害後果、保護生物多樣性、建設跨境自然保護區等問題繼續開展建設性合作;
發揮兩國邊界聯委會和其他機制的作用,深化邊界事務合作,包括開展第一次邊界聯合檢查、界河管理和打擊跨境犯罪;
雙方均支持完善中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包括建立副總理級的中俄投資合作委員會、中俄經濟合作戰略性項目高級別監督工作組,以及能源領域專門工作組。
三
一、雙方一致認為,在當今世界,各國和各國人民的相互依存度以及經濟文化融合度持續加強。國際形勢更加複雜多變,全球競爭較量加劇,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國際議程。
雙方強調,應當尊重各國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和自主選擇的社會政治制度、價值觀、發展道路,反對干涉他國內政,放棄單邊制裁,以及策劃、支持、資助或鼓勵更改他國憲法制度或吸收他國加入某一多邊集團或聯盟的行為,維護國際關係穩定和地區及全球和平與安全,化解危機和爭端,打擊恐怖主義和跨國犯罪,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
必須改革國際經濟金融體系,使其適應實體經濟需要,增加新興市場國家及發展中國家在全球經濟治理體系中的代表性和話語權,以重振對全球經濟治理體系的信心。
二、雙方支持聯合國在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推動國際合作方面發揮中心作用,一致認為,加強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的核心作用,推動安理會履行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首要責任,符合國際社會共同利益。雙方呼籲聯合國所有會員國恪守《聯合國憲章》及公認的國際法準則,不允許篡改或任意解讀。雙方支持安理會進行合理、必要的改革,更好地履行《聯合國憲章》賦予的職責。在聯合國安理會改革政府間談判框架內,應就改革形成“一攬子”解決方案,並達成最廣泛一致。雙方反對人為設定時限和強行推動不成熟改革方案的做法。
三、雙方主張進一步加強聯合國在打擊一切形式的國際恐怖主義、跨國有組織犯罪、腐敗、信息技術安全的威脅及其他刑事犯罪方面發揮核心協調作用。
四、雙方主張確保外空安全、和平利用、防止外空武器化,將繼續努力推動日內瓦裁軍談判會議儘快啟動談判,以中俄提出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對外空物體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條約》草案為基礎,達成國際條約,這是國際社會的一個優先目標。為此,中俄重申反對在外空部署武器,呼籲所有空間大國遵守這一政策。
中俄願在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框架下,繼續就雙方共同關心的議題加強合作,特別是在確保外空活動長期可持續發展等當前重要議題方面的合作。
我們對當前信息通信技術被用於與維護國際穩定與安全目的相悖、損害國家主權和個人隱私的行為表示嚴重關切。我們認為,國際社會應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開展國際合作,共同應對信息安全威脅。呼籲國際社會制定普遍認可的行為規範,堅持多邊、民主、透明原則,使互聯網治理體系國際化,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信息環境。
五、雙方堅定遵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原則和宗旨,願為加強國際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挑戰作出貢獻。
六、雙方繼續在鼓勵和促進尊重人權方面開展合作,以推動國際社會同等重視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和經社文權利及發展權,尊重文化和文明的多樣性,尊重傳統價值觀和促進人權的不同發展模式,推動通過建設性對話與合作處理人權問題,反對將國際人文人權合作政治化,反對將某些國家或國家集團的標準作為普世標準強加給他國。
七、中俄作為擁有悠久文化歷史傳統的國家,願在全球範圍,包括在聯合國框架內,全力推動文化和文明對話。
雙方願在國際發展領域深化合作,維護共同利益,在制定2015年後發展議程的進程中加強協調配合。
八、雙方始終不渝地捍衛國際關係中安全不可分割的原則。單方面在全球範圍內發展反導系統不利於國際局勢的穩定,只能損害全球戰略穩定和國際安全。應通過所有相關國家共同採取政治外交努力,防止彈道導彈和導彈技術擴散,不能試圖靠犧牲其他國家的安全來保障本國和某個國家集團的安全。
九、雙方支持敘利亞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主張停止暴力,以政治外交手段作為解決敘利亞危機的唯一途徑,根據2012年6月30日簽署的日內瓦公報儘快重啟敘利亞國內各派直接對話,堅決反對任何外部武力干涉敘利亞的企圖。
中俄支持敘利亞政府和國際社會為順利完成銷毀敘利亞化武所作的努力,對敘利亞國內人道主義局勢深表關切,呼籲以非歧視性和非政治化態度,在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則基礎上,儘快綜合解決敘利亞國內的人道主義及境外敘利亞難民問題。
十、雙方認為,在國際公認的法律基礎上,根據巴以談判達成的共識,全面、公正、持久解決巴以、阿以衝突,對鞏固中東北非地區安全、消除地區主要不穩定源、為地區各國發展、繁榮和合作創造有利條件,具有重大意義。
十一、雙方重申,維護朝鮮半島和平穩定,實現半島無核化,通過對話協商解決有關問題符合有關各方共同利益,對維護東北亞及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與安全至關重要。中俄認為,六方會談是解決朝核問題唯一現實有效途徑,希望有關各方相向而行,多做有利於地區和平穩定的事,為推動重啟六方會談,實現半島地區的長治久安而共同努力。
十二、朝鮮半島核問題懸而未決,地區政治軍事局勢持續緊張,雙方對此表示擔憂,強調各方應採取切實措施,緩解緊張局勢。雙方一致認為,該地區問題不應以武力方式解決,所有存在的問題應通過談判解決。雙方達成共識,將開展密切協調與協作,致力於在東北亞地區建立有效的和平安全機制。
十三、雙方滿意地指出,旨在解決伊朗核問題的《共同行動計劃》正在繼續落實,該計劃實為平衡措施和義務清單。雙方呼籲所有談判方進一步尋求妥協,避免採取對全面協議談判進程産生消極影響的行為。
十四、雙方關注阿富汗局勢發展,主張阿富汗儘快成為和平、穩定、經濟繁榮、沒有恐怖主義和毒品犯罪的國家。雙方重申支持阿富汗人主導、阿富汗人所有的民族和解努力,希望阿富汗早日實現具有包容性的和解。呼籲阿有關派別摒棄暴力,斷絕與恐怖組織的聯絡,接受阿富汗憲法。
雙方認為,阿富汗毒品生産規模持續擴大,對阿富汗及全世界的和平穩定構成嚴重威脅。雙方指出,必須進一步加強國際社會努力,共同打擊阿富汗毒品,包括加強地區合作。雙方重申,要堅決維護建立在聯合國基礎公約之上的全球毒品監督機制。
雙方指出,業已舉行的阿富汗總統大選和地方選舉具有重要意義。選舉得以舉行,得益於阿富汗政府在國際社會支持下所作的努力。雙方呼籲尊重阿富汗人民的歷史選擇。
十五、雙方對烏克蘭持續的內部政治危機表示嚴重關切,呼籲有關各方保持克制,避免烏克蘭衝突升級,通過和平和政治途徑尋找解決現有問題的辦法。呼籲烏克蘭所有地區和社會政治組織參與廣泛的民族對話,共同制定國家憲法制度進一步發展構想,以全面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十六、雙方支持開展網狀夥伴外交的各種努力。網狀夥伴外交旨在在國際事務中建立夥伴合作的靈活機制。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中俄印等機制已成為類似靈活機制的高效範例。
十七、雙方認為,二十國集團是國際經濟合作主要論壇,願積極努力鞏固這一機制,提高其效率,不斷推動落實聖彼得堡峰會各項決定。
十八、雙方歡迎金磚國家機製成功發展,國際影響力持續擴大,認為當前階段關鍵任務是金磚國家成員國發展多方面的合作,同時在全球經濟治理機制中發揮重要作用。
中俄主張,金磚國家應成為在全球經濟金融和國際政治等廣泛領域開展合作和協調的機制,包括在金磚國家框架內建設更緊密經濟夥伴關係,加快建立開發銀行和應急儲備安排;在全球經濟治理領域共同推動提高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發言權和代表性,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在對外政策,包括調解地區衝突、不擴散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和非法毒品貿易、維護國際信息安全、維護外空安全、保障人權及其他共同關切的領域深化協調合作。
雙方認為,中俄印合作是維護世界和地區安全穩定的重要因素。中俄將繼續努力鞏固三方戰略對話,以增進相互信任,協調在當前國際和地區問題上的共同立場,促進互利務實合作。
十九、雙方高度重視在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的合作,包括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武器走私、非法毒品貿易和跨國有組織犯罪,以及維護國際信息安全,認為有必要在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基礎上,建立應對各成員國安全挑戰和威脅中心,作為第一步,賦予地區反恐怖機構禁毒職能。
中俄認為,進一步發展地區經濟合作、改善成員國投資環境、加強實業界之間聯絡,是上合組織的優先任務。雙方重申,堅持上合組織開放原則,願繼續積極努力為上合組織擴員奠定法律基礎。
二十、雙方認為,歐亞一體化合作進程對保障地區經濟發展、加強地區安全穩定、促進地區建立共同無分界線的經濟和人文空間發揮著重要作用。
雙方相信,擬於2015年1月1日建立的歐亞經濟聯盟將促進地區穩定,進一步深化雙邊互利合作。雙方強調,亞洲、歐亞空間和歐洲的一體化進程相互補充十分重要。
二十一、俄方認為,中方提出的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倡議非常重要,高度評價中方願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考慮俄方利益。雙方將尋找絲綢之路經濟帶項目和將建立的歐亞經濟聯盟之間可行的契合點。為此,雙方將繼續深化兩國主管部門的合作,包括在地區發展交通和基礎設施方面實施共同項目。
二十二、雙方確信,為適應亞太地區在國際事務中與日俱增的潛力,必須在維護本地區各國合法利益及遵循國際法準則和原則的基礎上,建立全面、透明、平等、安全不可分割和可持續發展的合作架構。
中俄將在東亞峰會、東盟地區論壇等其他多邊地區對話與合作機制中深化協作。雙方將加大努力,以鞏固東亞峰會作為“領導人引領”的戰略論壇作用。
二十三、雙方認為,亞太經合組織論壇建立在公開、公平、互利和尊重各經濟體需求基礎上,是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有效機制。雙方承諾在亞太經合組織框架下加強協調與合作,共同推進亞太地區的經濟增長與繁榮。俄方願全力支持中方成功舉辦2014年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與中方保持密切溝通與協調,一道推動會議在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促進經濟創新發展、改革與增長,加強全方位基礎設施與互聯互通建設等重點領域取得積極務實成果。
二十四、雙方願深化亞信框架下的合作。亞信是就維護地區和平與安全問題開展對話的有效機制。俄方歡迎中方擔任亞信2014-2016年主席國,相信這將為進一步促進落實各領域信任措施合作注入重要動力。雙方將從中俄協作的建設性出發,密切協調在亞信框架內的立場,在安全架構建設和保障亞太地區穩定發展方面推進一致的倡議。
二十五、雙方認為,亞歐會議是促進亞歐政治對話、經貿合作、社會、人文等其他領域交流的重要平臺。雙方願加強協作,推動亞歐會議提升工作效率。
中俄建立的新型國家關係具有進一步蓬勃發展的廣闊前景。將中俄全面、平等、互信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提升至更高水平,是雙方在二十一世紀維護核心利益和建立公正、和諧、安全世界格局的關鍵因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俄羅斯聯邦總統
習近平 弗·弗·普京
2014年5月20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