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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説
《慈善法(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是今年兩會的一大熱點。
今天下午,在人民大會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的説明。
《慈善法(草案)》如果獲得通過,《慈善法》將成為規範我國慈善事業的第一部基礎性和綜合性的法律。
詳細梳理《慈善法(草案)》,幾個焦點問題引發關注。
1、誰有資格開展募捐?
目前,我國除試點地區,只有少數慈善組織有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募捐的權力,其餘組織只能面向特定對象非公開募捐。而實際上,不具備公募資質的慈善組織或媒體面向社會發起募捐的案例屢見不鮮。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三條規定:
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取得公開募捐資格。依法登記或者認定滿兩年的慈善組織,可以向原登記的民政部門申請公開募捐資格。
專家解讀
要向公眾募捐,必須是依法成立的慈善組織,並且取得公募資格的組織才有權力。除此之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進行公開募捐。
2、個人有困難,還可以在網上發起募捐嗎?
現實生活中,在比較困難的時候,有不少人在網上發起募捐活動,期望得到好心人的幫助,以解燃眉之急。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八條規定:
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管理。
專家解讀
個人家庭有困難在網上發佈信息希望好心人解囊相助,這是個人求助,是為了解決自己私人的利益,不在《慈善法》規制的範圍內;公開募捐是為了幫他人做好事,是公益活動,這在《慈善法》規制的範圍內。
個人在網絡上直接開展募捐活動是不允許的。個人必須找合法的慈善組織進行合作,由合法慈善組織幫助你來募捐,錢也由慈善組織幫你監督和把關。
當然,如果個人求助涉及欺詐,也會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
3、微博微信朋友圈搞募捐是否合法?
“互聯網+”慈善近年來迅猛發展,微博、微信等成為慈善募捐的重要渠道。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四條規定:
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佈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時在其網站發佈募捐信息。
專家解讀
《慈善法(草案)》目前並沒有對微博微信募捐進行規制,這也是有好處的,《慈善法》不可能規制到這麼瑣碎。但是這並不是意味著管不到你。
如果你是為了私利,是求助活動,那不管你;
如果你是為了公益,如果是欺詐性行為,還有別的法律條款來管你;
如果你是合法的公益組織,也不能隨便通過微博微信開展公募活動,需要在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佈募捐信息。
4、騙捐詐捐如何預防?
2015年9月,安徽利辛縣一女子被狗咬成重傷,其男友編造她“為救人被狗咬”的謊言,經多家媒體報道,在網上募捐到了80多萬元。事件再次引發人們對騙捐、詐捐等“以慈善之名行欺詐之實”行為的高度關注。
《慈善法(草案)》第一百零七條規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騙取財産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慈善法(草案)》第一百零一條規定:
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絡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未履行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驗證義務,由其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
專家解讀
如果詐捐,要承擔兩個責任:情節較輕者,承擔治安責任,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罰;嚴重者要承擔刑事責任,按照《刑法》處罰。
總之,《慈善法》既管慈善組織,也管慈善行為。詐捐的,是假的慈善行為,雖然不是慈善組織幹的,《慈善法》依然要管。
回看《慈善法》的誕生過程,可謂十年磨一劍。
央視評論
中國人一向有樂善好施的美德,然而遺憾的是,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中國人一直尚缺乏一部引領和規範中國慈善事業發展的法律。現在,這部法律終於要來了!
慈善事業一頭是熱情,一頭是問題,《慈善法》來得正是時候!
儘管善良是人格的體現,無關財富多寡,但依照馬斯洛的人生需求理論,吃飽穿暖的基本生活需求滿足後,人們就會向著“實現人生價值”的階梯上一步步邁進。“十二五”期間,中國的人均GDP已經到了約7800美元的水平,吃飽穿暖的中國人對生命價值有了更多的探知,對生活有了更高的追求。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扶危濟困之餘也使自己的生命得到昇華。
一個數據可以佐證:2006年,中國的慈善捐款總額只有百億左右,到了2014年就跨過了千億紅線。足見,中國人對於慈善事業充滿熱情。更為明顯的事例莫過於汶川地震後國人所迸發出的愛心,讓天地動容。
然而必須指出的是,中國的慈善事業距專業化、規範化、透明化的軌道尚有距離。
我國慈善事業問題有哪些?
·一些慈善組織專業性不足,對哪些信息應當公開不清楚,公眾更是不明白,彼此之間橫生隔膜。
·借助互聯網平臺的慈善募捐活動魚龍混雜,不時以捐助人和受捐人産生矛盾收尾。
·以紅頭文件面目出現的“強捐”現象時有發生,雖然初衷良好,但總是帶來巨大的副作用。
時值中國打響扶貧攻堅戰之際,除了政府發揮作用外,公益組織和社會力量也是贏得戰役的重要組成部分。事實證明,一部嚴謹、規範、科學的法律是時代所需。正當此時,《慈善法(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這部法律來得正是時候!
良法善治方能激發愛心
良法善治,能夠激發愛心,讓慈善事業走上快車道。與此相反,假若法律不夠嚴謹,就有可能讓愛心走開。
《慈善法(草案)》中,“給予捐助人稅收優惠”的條文,無疑將激發社會熱情,讓更多的人走入扶危濟困的行列。草案中還對強捐、勸捐現象做了規範,任何單位或組織都不得強迫他人捐款,也會消弭抵觸心理,讓善舉成為發自內心的行為。
在立法進程中,《慈善法(草案)》公開徵求了公眾意見,也讓這部綜合性、基礎性的法律更多順應民意。畢竟,這部法律的一大目的是激發社會愛心,促使人們更多參與到慈善事業當中,因此公眾充分參與併發表意見,本就是題中應有之義。
科學立法之外 需完善慈善體制
當然,時代發展的步伐之快讓我們目不暇接。“冰桶挑戰”借助互聯網瞬間風靡全球的案例告訴我們技術和創新的力量,慈善組織的專業化發展亦非一夕之功。更重要的是,除卻科學立法,還需在現實中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成熟的慈善體制和配套措施。這些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摸索、總結經驗,努力前行。
人們期待,一部符合時代需求的《慈善法》能夠出臺,推動中國慈善事業不斷向前,也讓中國的社會文明再上臺階!
文 / 央視評論特約撰稿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