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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最近,一則“哈爾濱天價魚”的新聞瞬間激起千層浪,關於事件的評判網絡形成了兩大對立陣營,一是對魚的價格質疑,另一方面是對該消費者到底有沒有説實話的質疑。真相到底是什麼?看央視新聞記者的獨家調查:
△所點菜品微博截圖
事件回顧
今年2月9日(大年初二),來自江蘇的陳先生和家人共計20人在導遊的帶領下到哈爾濱江北漁村就餐,就餐後,賬單票據顯示價格為10302元。遊客稱飯店擅自添加魚的重量,為此,陳先生一行人在結賬時與店家發生了爭執,並隨後撥打了110報警。陳先生爆料內容如下:
記者調查核心問題:到底是宰客還是賴賬?
1、究竟花了多少錢?
遊客陳先生:被宰1萬多塊!
“北岸野生魚村”趙經理:實收7200元,優惠3102元,之所以打折是因為顧客從買單到付錢鬧了一個半小時,加上110已經來了,老闆擔心影響不好,就收了7200的成本價。
事件調查組:目前,從商家經營角度,應該説是合法的,與網友發佈的帖子存在一定出入。在消費額度上,從我們確認的商家提供的依據是7200元,但是網上發佈是10302元。
2、吃了14斤還是10斤?
遊客陳先生:亂寫魚的斤兩,明明十斤四兩,結賬十四斤,其它兩種魚也亂寫斤兩。
“北岸野生魚村”趙經理:當時點菜的時候是十四斤四兩的鰉魚,但是客人吃完飯以後他就説是十斤四兩,因為他本身是外地人,我也不知道他是否沒聽清,點菜時他是確認的,我們是確認之後發送的單據。
事件調查組:在魚的重量的問題上,從單子上和從這個飯店下的單和飯店結算單看是一致的都是十四點四斤。
3、天價魚到底是什麼魚?是否亂定價?
鰉魚市場價:鰉魚素有水中“活化石”之稱,學名為達氏鰉,是鱘魚的一種,現僅存于中國與俄羅斯的界江黑龍江中。市場價多為一二百元左右。
事件調查組:398元定價屬於市場調節價,市場調節價是經營者自主定價,通過市場競爭得來的價格,應該沒問題,市場調節價通過市場競爭,看消費者能不能接受這個價格,如果接受不了,價格自然下來了,如果偏離了正常的價格軌道,比如説涉及公平、公正、合法這些那就不正常,我們會進行管理、監督、調控。
4、店內是否發生衝突?警方和飯店有無勾結?
遊客陳先生:店方出來一大幫人還打我們,逼我們結賬,110來後,店家當著警察面打我頭,110隻當看不見,執法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
事件調查組:通過飯店的監控視頻,目前我們沒有看到遊客所反映的情況。
另據調查組人員介紹,目前陳先生手機已關機,現聯絡不到他本人,如果事情的真相與調查組了解情況不符,當事人陳先生看到節目後可與調查組聯絡,還原事實真相,維護自身權益。
不同於“青島天價蝦”事件,這次“哈爾濱天價魚”事件的劇情顯然複雜許多。真相如霧裏看花短期內難有定論。儘管如此,目前事件中的一些細節卻值得人們思考:
明碼高價是否能免責?
這一次“天價魚”事件,消費者和商家對於魚的單價是否高得離譜,或許因地域差異有不同的認知。但是誠信經營應該包括公平計量、如實提示消費風險等。餐飲價格不屬於政府價格管制範圍,原則上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即可,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應該得到保障。
價格合理、公平計量才能保障雙方權益
雙方爭論的焦點在於:魚肉稱重時共有幾斤幾兩。事實上,魚已經吃到消費者肚子裏,無論後期怎樣調查,要想完全還原事實都有難度。這一次天價魚的爭執,雙方都難拿出信服的證據説明當時稱重的結果,這點不能不説是商家經營上的問題。無論調查結論為何,餐飲服務業都應當找出更信服、更合理的稱重方式。既讓消費者眼前明白、心裏放心,又能防止在斤兩上扯不清,保護自身權益。
面對糾紛,工商和物價部門應更多介入
結賬時消費者與商家扯不清,民警到現場只是提出把雙方“關幾天”,壓力之下雙方矛盾被擱置,貌似問題得到了解決。然而幾天后,這件事情再度掀起波瀾,足見當時解決矛盾的方式欠妥。工商和物價部門理應更多介入。
“天價魚”還是“霸王餐”,暫時難下定論。但梳理已知的細節,我們卻發現消費者和商家在諸多層面的利益上有共同交集:明碼標價、留存憑證、合理的爭端解決機制,對誰而言都很重要。一起事件引發公眾廣泛關注,或許其真正原因就在於我們誰都不願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無論事實能否最終查明,明白了這個道理,我們就有理由更進一步,避免在同一個坑裏反復跌倒、糾纏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