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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扶貧辦政策法規司蘇國霞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將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十三五”期間三農工作的重要內容,明確了奮鬥目標、主要途徑和重大舉措。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十三五”時期,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非常重要的時期,也是扶貧攻堅決戰決勝的關鍵時期。農村貧困現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大的短板。如果到了2020年,還有大量貧困人口和貧困現象存在,全面小康就是不完整、不真實的。因此,《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提出到2020年的奮鬥目標:“到2020年,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實現這樣的目標,我們還面臨著巨大的調整。我國農村依然有大量貧困人口,收入水平低,發展環境差,致貧因素複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42%因病致貧、9%因學致貧、6%因殘致貧、6%因災致貧,缺勞力、缺技術、缺資金的分別佔16.8%、22.3%、34%。貧困人口大部分生活在自然條件惡劣、地理位置偏遠、基礎設施落後、社會發育程度較低的地區,不少貧困戶存在多重致貧因素,在獲得技術、信息、貸款、服務等方面普遍存在困難,容易導致“一代窮、代代窮”現象。要在既定的時間節點確保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必須實施精準扶貧戰略,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如何退”的問題。
扶持誰,就是要瞄準扶貧對象。2013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創新機制紮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全國扶貧系統組織開展了貧困識別和建檔立卡工作,在全國識別出12.8萬個貧困村、3000萬貧困戶、8900萬貧困人口,為瞄準對象精準發力奠定了基礎。下一步,要進行定期核查,提高數據質量,把過去該納入而未納入和新返貧的納進來,把過去不該納入和已經脫貧的請出去,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要充分利用建檔立卡數據,把致貧原因分析清楚,把幫扶計劃制定好,把幫扶責任落實到人,把幫扶政策落實到戶。
誰來扶,就是要發揮合力。一是發揮我們的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強化各級黨委政府扶貧攻堅責任,改革對省級和縣級的考核機制,引導貧困縣黨政領導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貧開發上。二是明確行業部門的責任,加強貧困地區交通、水利、能源、互聯網等基礎設施條件,改善人居環境和住房安全,提高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水平,為貧困人口脫貧創造條件。三是動員社會各方面參與扶貧,繼續發揮定點扶貧、東西部扶貧協作、軍隊和武警部隊參與扶貧的作用,特別要鼓勵支持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個人參與扶貧開發,實現社會幫扶資源和精準扶貧有效對接。
四是發揮貧困地區基層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選好配強駐村工作隊(第一書記),激發貧困群眾改變命運的鬥志。
怎麼扶,就是根據致貧原因和發展需求分類施策。一是發展生産脫貧。對於具備發展條件地方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要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産業,增加家庭經營收入。二是外出務工脫貧。適應國家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的需要,加大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組織引導用人企業在貧困地區建立勞務培訓基地,建立和完善輸出與輸入地勞務對接機制。幫助貧困家庭勞動力外出就業,增加工作性收入。三是易地搬遷脫貧。對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地方的貧困人口,繼續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從根本上改變生産生活條件。四是加強教育脫貧。對貧困家庭子女,建立從學前教育到職業教育全覆蓋的支持政策,鼓勵“兩後生”參加職業教育培訓,儘快實現就業。五是社會保障脫貧。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無法依靠産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現政策性保障兜底。六是醫療救助脫貧。努力提高貧困人口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的收益程度,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在實施各項有針對性脫貧措施的過程中,要關注婦女、老人、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不僅維持基本生活,更要給予心理關懷。
如何退,就是建立和實施貧困人口脫貧和貧困縣摘帽機制。一是設定時間表,制定五年滾動退出規劃和年度減貧計劃,分年度實施。二是留出緩衝期,貧困縣摘帽、貧困人口退出後,政策都要繼續支持,確保穩定脫貧。三是實行嚴格評估,按照標準驗收,防範虛假脫貧、數字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