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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億農民工之所以每年春節時奔波千里返鄉過年,就是因為故土難離、鄉愁難捨。要讓農民變市民,並不是買套房子、換個戶口這麼簡單;農民工市民化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哄而上,必須精準地分人群、分階段、分地域有序進行。推進過程要穩步,保障體系要同步,扶持政策要進步
農民工市民化是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抓手,也是當前消化房地産庫存的強大動力。但在農民工市民化的過程中,有些傾向需要引起警惕。比如,個別地方在落實中央方針時“眉毛鬍子一把抓”,將農民工市民化作為房地産去庫存的核心措施,為此,不惜拿出大量資金作補貼,動之以“錢”,曉之以“利”,不顧農民工自身實際,提出為所有進城務工人員提供優惠政策。個別地方的鄉鎮幹部甚至上門動員農民進城買房,還美其名曰“特事特辦”。
如此“特事特辦”,不僅是對中央政策“念歪了經”“唱跑了調”,還為新型城鎮化的健康有序推進埋下隱患。表面上看,農民工住房需求得到滿足,房地産庫存也得以消化,似乎皆大歡喜,但仔細分析,中央提出農民工市民化,前提是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已進城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並非泛指所有農民工。如果忽視了這個實際,短期有可能消化了房地産庫存,但放眼長遠,又會為城市帶來新的勞動力庫存、造成社會公共服務短缺。
安土重遷,是我國傳統觀念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幾億農民工之所以每年春節時奔波千里返鄉過年,就是因為故土難離、鄉愁難捨。要讓農民變市民,並不是買套房子、換個戶口這麼簡單;農民工市民化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哄而上,必須精準地分人群、分階段、分地域有序進行。
在這個過程中,不妨參照易地扶貧搬遷中“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的原則。按務工人員本身的城市化程度進行精準識別,分為可立即搬遷型——進城務工時間較長,具有在城市立足的經濟基礎和穩定的生存技能,完全適應城市生活;可培育扶持型——有市民化的願望和一定的城市立足基礎,但是需要在生活觀念和就業能力上完善提升;進城潛力型——務工時間短、流動性大的農民工群體,對城市生活有一定了解,但缺少一技之長和城市生活理念。
接下來,按照不同類型進行各有側重的扶持,做到有序進城,進城即穩。當然,還要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推進過程要穩步。基層落實中央大政方針時,最忌諱急功近利。數據顯示,全國有2.7億農民工。其中,外出農民工為1.68億,月平均收入為2864元。與此同時,2015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1195元。也就是説,並不是每一名外出農民工都能實現穩定就業,他們中不少人的收入水平還處在平均值以下。況且,常住人口不等於戶籍人口,無論大中型城市還是小城鎮,都難以在短時間內接受大量戶籍人口的涌入。因此,推進農民工市民化,一定要立足實際,有序推進,切忌“畢其功於一役”。
保障體系要同步。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農民變市民,更重要的是要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換句話説,農民工市民化不僅僅是對住房有需求,醫療、教育、養老等各方面的政策配套都必須及時跟上。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挂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從暫住證到居住證,未嘗不是對農民工市民化的一種過渡方式,等到條件成熟再紮根落戶,既給農民工全面市民化留出了準備時間,也給城市功能提供了擴大“內存”的接納時間。
扶持政策要進步。對於農民工進城定居落戶的扶持政策,不能只停留在辦理貸款、發放補貼等初級階段,要放眼長遠,加大對進城務工人員的職業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其文化知識水平。總之,既要讓民工變技工,取得在城市紮根立足的一技之長,實現長期穩定就業,還要讓脫離土地的農民從戶籍上和觀念上變為市民,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享受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