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終於迎來頂層設計。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提出用10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於節水和農田水利體制機制創新、與投融資體制相適應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
《意見》最大的亮點,是提出了要從“分級”、“分類”、“分檔”等三個方向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一是農業水價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實行分級管理;二是區別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養殖業等用水類型,在終端用水環節探索實行分類水價;三是實行農業用水定額管理,逐步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合理確定階梯和加價幅度,促進農業節水。
此外,《意見》提出立農業水權制度,以縣級行政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為基礎,按照灌溉用水定額,逐步把指標細化分解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農戶等用水主體,落實到具體水源,明確水權,實行總量控制。鼓勵用戶轉讓節水量,政府或其授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灌區管理單位可予以回購;在滿足區域內農業用水的前提下,推行節水量跨區域、跨行業轉讓。
實際上,在《意見》出臺之前,全國已有80個縣先期試點了農業水價改革工作,《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北方多個試點地區採訪了解到,由於近幾年來連續乾旱,致使地下水位持續下降,水資源已成為制約區域發展的瓶頸。過去的水費僅收取動力費,主要以“電費”的形式收取,加上農業水價形成機制不健全,收費價格差異波動較大,農業灌溉水利用率低,水資源浪費現象比較明顯。但是,一些地區通過設置農業用水階梯價格和補貼機制,調動了群眾節水的積極性,目前已經取得了一定成績。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目標就是在保證農民基本用水需求的同時,建立多用水多花錢,少用水少花錢,不用水得補貼的機制。既不在總體上增加農民負擔,又促進節約用水。”有專家分析表示。而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看來,實行水價制度的改革,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是為了解決水權的問題。
陳錫文説,農民灌溉會精確到一畝地一年的用水量,如果超了,就要從以後的配額中扣除,但是節約了就會有獎勵。如果要據此形成一個固定機制,就需要價格來做杠桿,因此要實行價格制度改革。近年來在主管部門的推動下,很多地方針對水權管理和水價制度改革進行了積極大膽的嘗試。例如一個地方節約下來的水轉讓給別的地方用,農民節約下來的水權通過交易轉讓給其他人,從中獲得了一部分收益,自己的收入也增加了。
正如陳錫文所説,在定額以內節約下來的水權,最為科學的方法是通過轉讓的方式來最大限度地提高用水效率。為了促進水權交易改革,由水利部&&的國家級的水權交易所正在按程序報批。
據了解,這家已籌備了近三年的機構業務框架包括水權流轉、相關工程與設備招投標、相關企業産權與實物交易、水權評估、水權金融等內容。
不僅如此,地方上針對水權的交易流轉也在推進佈局。據了解,目前河北省已完成接近三分之一的水權確權,在實行農業用水價格改革的試點地區,都在積極準備建立水權交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