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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27日電 題:18個中央一號文件包含了哪些“利農”密碼
王宇、甘蘭蕙子
改革開放以來,在1982年至1986年、2004年至2016年間,中央先後發佈18個一號文件聚焦“三農”問題,這18份中央一號文件反映出不同階段我國“三農”工作的重心,包含了不同時期諸多利農、惠農政策信息。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農村以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形式的改革幾年間迅速在全國展開。針對當時農村形勢,1982年中央發出第一份以“三農”為內容的中央一號文件,對包括“包産到戶”“包乾到戶”在內的生産責任制的建立進行了肯定。
1983年與198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對家庭聯産承包責任製作出進一步肯定。1983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及,完善聯産承包責任制的關鍵是通過承包處理好統與分的關係。198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提出,要繼續穩定和完善聯産承包責任制,幫助農民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擴大生産規模,提高經濟效益,具體提出了延長土地承包期等舉措。這一時期的中央一號文件還對農村工商業的發展進行鼓勵。198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鼓勵發展社隊企業,允許農民自理口糧進城鎮做工、經商、辦企業。
1985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進而提出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取消了個別品種外的統購派購制度,賦予農民經營自主權。1986年的中央一號文件肯定了農村改革的方針,並提出要增加農村投入。
1988年至1997年,農産品流通體制改革得到深化,農業産業化經營得以推進,但農村改革進度變緩。農村改革的滯後致使城鄉收入差距有所拉大。1997年至2003年間,我國農民人均年收入增速大幅低於城鎮居民收入增速,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同時,2003年還出現了全國糧食産量罕見下滑的嚴峻局面。
對此,200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歷史性地提出“兩免三補貼”,即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同時取消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産稅,給予農民糧食直接補貼、良種推廣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至此一號文件重新鎖定“三農”。
2005年中央一號文件繼續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的方略,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進一步擴大農業稅免徵範圍,加大農業稅減徵力度。2006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則歷史性地提出在全國範圍取消農業稅。這一年的一號文件中還明確提到,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初步具備了加大力度扶持“三農”的能力和條件,要把國家對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重點轉向農村。
這一時期我國進入了城市反哺農村的新階段。2007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強調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2008年中央一號文件以加強農業基礎建設為主題,著力構建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2010年中央一號文件就“三農”投入首次強調“總量持續增加、比例穩步提高”,首次提出要在3年內消除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
2011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是首個以水利為主題的一號文件,也是新中國成立62年來中央文件首次對水利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文件明確了新形勢下水利的戰略定位,制定和出臺了一系列針對性強、覆蓋面廣、含金量高的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新政策、新舉措。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突出強調部署農業科技創新,把推進農業科技創新作為“三農”工作的重點。要求持續加大農業科技投入,確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
2004年以來,我國農業發展進入歷史最好階段,糧食産量實現歷史罕有的“十二連增”,但與此同時,相比其他國際農業強國,我國農業生産大而不強、多而不優、競爭力弱等問題也逐漸顯露出來。2013年至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均圍繞農業現代化進行部署。其中,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農業補貼要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産經營主體傾斜,“家庭農場”概念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出現。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對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土地制度、農村金融等三方面的改革做出深度規劃,強調市場在農業發展中的作用。在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新理念,以及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表述被首次寫入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