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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媒體連續曝出一些地方在糧食補貼、扶貧補貼、殘疾補貼等惠農領域的違規案例,其共同特點是虛報冒領、截留挪用、違規抵扣、超出政策規定範圍發放、騙取補貼資金等,其中不乏財政供養人員、村組幹部。這種欺上瞞下的舞弊行為,雖説與基層“作風不嚴不實”有關,但癥結還是在補貼對象審核“最後一公里”的末端執行程序上出了問題。
審核,意味著審查核定,也就是要檢查、分析、核對有關情況。從制度層面來看,惠農補貼都有一套嚴密的審核和審批程序。但是,不少地方承擔著審核職責的鄉鎮政府卻流於形式,粗枝大葉,往往只要見到村級鑒定意見又蓋有公章,便一審而過,不再認真核查各村組上報的受補對象和數量,實際上是沒有監督。正是這種只“審”不“核”的工作態度和工作作風,使惠農補貼領域違規案例屢屢出現。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其實,鄉鎮幹部只要到群眾中去多問幾個人,就會弄清楚該受補對像是不是真的符合受補條件。認真調查核實每一個受補對象後,一些想矇混過關的人就會現出原形。幹部多跑一步路,就離“真相”近一步。好政策如果不能惠及需要的人,扶助濟難的初衷就會成為空談。為此,必須從審核審批的每個環節從嚴倒查、追責,對那些審核不精準、把關不嚴實的部門和幹部更要嚴厲問責;不妨將類似的瀆職行為納入法制懲處的框架中,從根本上保證惠民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