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國國情和農情的監管模式,不斷提高農産品質量安全水平,力爭“十三五”末主要農産品的合格率達到97%以上,基本實現農産品産出安全,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産品質量安全事件,努力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十三五”期間,要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五大發展理念,把農産品質量安全作為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建設現代農業的關鍵環節,堅持“産出來”“管出來”兩手抓、兩手硬。“産出來”主要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標準化、綠色化、規模化、品牌化生産,實現生産源頭可控制;“管出來”主要是依法嚴管、全程監管,治理突出問題,實現“從田頭到餐桌”可追溯。全面提升農産品質量安全五大能力:
全面提升源頭控制能力。“十三五”第一位的是要按照中央部署打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攻堅戰,開展産地環境污染調查與治理修復示範,解決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問題。要圍繞“一控兩減三基本”的目標,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和獸用抗菌藥治理行動,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推廣綠色防控、健康養殖和高效低毒農獸藥使用,做到控肥控藥控添加劑。同時要有效實施生産檔案記錄和休藥期制度,力爭5年內在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中基本實現全覆蓋。
全面提升標準化生産能力。“十三五”要完善標準體系,加快標準制修訂和轉化應用步伐,力爭5年內農獸藥殘留標準達到1萬項,與國際食品法典同步。要高度重視標準實施問題,面上要抓規模化生産經營主體,推廣按標生産技術;點上要抓好“三園兩場”,擴大建設規模,發揮輻射帶動作用;産品上抓好“三品一標”,加強品牌培育,推動形成優質優價機制,打造一批安全優質的知名農産品品牌和生産基地。總之,要經過5年的努力,力爭使全國“菜籃子”大縣規模經營主體和規模生産基地基本實現標準化生産。
全面提升風險防控能力。第一位的是防範行業性、區域性、系統性風險。最重要的要強化預警能力,加大風險監測、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力度,摸清本行業、本地區突出風險隱患及“潛規則”問題。在此基礎上要實施專項整治,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力爭用3-5年的時間使大的問題隱患基本得到解決。要始終繃緊應急處置這根弦,更加重視輿情監測和輿情應對工作,進一步加強敏感熱點問題科普解讀,千方百計把問題解決在點上。
全面提升質量追溯管理能力。目前已有很多地方開展試點,取得了積極的進展和成效,再加上農業生産規模化程度提高和“互聯網+”的廣泛應用,全面推進追溯管理時機已經成熟。當務之急要搭建國家農産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出臺農産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制定相應的追溯標準及編碼規則,抓緊在一些産品和行業上把全國性的追溯試點開展起來,積極推廣“二維碼”“耳標”以及農産品包裝標識,盡可能爭取一些扶持政策,力爭5年內大部分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和主要獲證農産品、農資産品實現可追溯。
全面提升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最重要的是要按照“五化”“五個率先”的要求抓好農産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力爭5年內基本覆蓋“菜籃子”大縣,從而推動健全省地縣鄉四級監管機構,構建網格化監管體系。要抓住編制“十三五”規劃時機,籌劃實施“十三五”農産品質量安全保障工程,積極爭取中央及各地財政資金支持,以此提高基層監管執法能力和裝備水平。要通過培訓、練兵等多種形式來提升基層監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特別是要抓緊解決好基層檢測機構檢不了、檢不出、檢不準問題以及法定資質不具備的問題。
在制度機制層面,推進兩個完善:
完善監管制度。“十三五”主要從兩個大的方面入手,實現農産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法律法規方面,要修訂《農産品質量安全法》及農藥、畜禽屠宰、轉基因等配套法規,將一些有效管用的辦法上升為法律制度,實現與《食品安全法》兩法並舉、各有側重、相互銜接。在監管制度方面,要圍繞農業産業鏈條,抓住農業投入品、産地環境、種植養殖、收貯運、畜禽屠宰等關鍵節點,制定相應的制度規範,提出管理要求,形成一整套制度體系,用管用的制度來規範生産經營主體行為,提升監管水平。
完善工作機制。“十三五”需要在長效機制上下更大力氣。要強化協調配合機制,對內要細化農口相關單位的職能任務,形成統分結合、有統有分的工作格局;對下要強化績效考核和工作指導,推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外要加強與食藥等部門的合作溝通,一起謀劃全程監管措施,推進無縫銜接,形成監管合力。要引入社會監督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有關農産品質量標準、認證認可、檢測結果、行政處罰等,要依法向社會公開,鼓勵各方參與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督。要強化責任追究機制,對失職瀆職、徇私枉法等問題,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