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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路徑剖析

    近期,我國推進城鎮化建設的動作明顯加快,繼2013年年底中共中央召開改革開放後首個城鎮化工作會議之後,本月首個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出臺,近日,推進我國城鎮化可持續發展的高層建議報告也在京發佈。[詳細]

記者觀察

首部城鎮化規劃出臺

  3月16日,國務院發佈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首次給予了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的約束性指標,要求到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左右;規劃還從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資源環境三個方面設定了16個分指標。如,要求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比重達到99%,百萬以上人口城市公共交通佔機動化出行的比例達60%等。

  規劃提出,要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城區人口50萬~100萬的城市落戶限制,合理放開城區人口100萬~300萬的大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城區人口300萬~500萬的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規劃最大的亮點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規劃提出保障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改善基本醫療衛生條件、拓寬住房保障渠道等一系列舉措,推進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並要求創新體制機制,建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進機制。

如何構建一個有效的機制?

  報告建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需要強化農民的産權,提高徵地補償標準,建立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轉化為城市用地的新機制,由市場價格來引導城市土地配置。地方政府徵收農村土地用於公共用途,必須由法律規範。報告還建議對工業用地採用基於市場的定價,將比重過高的工業用地轉化為商業和住宅用地,這樣可以鼓勵服務業發展,降低住房成本,為較小的城市提供更加堅實的經濟基礎。

  針對戶籍制度,報告指出,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具備技能的勞動者自由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制要由現行的戶籍制度向居住證制度轉變,消除勞動力從農村向城市流動以及在城市之間流動的障礙,提高勞動者工資水平。

  針對“錢從哪來”這一關鍵問題,報告建議,改革財政體制,通過設置不動産稅和提高城市服務價格,擴大地方財政收入基礎。報告認為,在中央政府建立的明確框架之內,應允許地方政府直接舉債。

  針對城市規劃和設計,報告建議,以市場為基礎給工業用地定價,鼓勵土地密集型工業企業向二三線城市轉移。在城市內部,制訂靈活的分區規劃,促進更小地塊、更加混合的土地使用,實現更密集和更高效的開發。以交通基礎設施加強主城區與外圍地區的連接,加強城市之間的協調,有效治理交通擁堵和環境污染。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李偉稱,管理好城鎮化,是中國邁向現代化高收入社會的重要基礎。管理好城鎮化,根本在於釋放城市在提升效率和推動創新方面的潛能,關鍵在於實現城市社會的良好治理,難點在於保護城市生態、治理城市污染,必須建立推動城鎮化高效、包容、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

經濟賬:農業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13萬

  近日,由中國社科院發佈的《中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報告》測算表明,目前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約為13萬元。其中,東、中、西部地區人口轉移的公共成本分別為17.6萬元、10.4萬元和10.6萬元。

  這部分公共成本主要是政府為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而在各項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和基礎設施新擴建等方面所需增加的財政支出。據剛剛發佈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規定,各級政府根據基本公共服務的事權劃分,承擔相應的財政支出責任。

  課題組測算,假設公共成本是由政府來出錢,每年解決2500萬人城鎮化,政府每年一次性投入約6500億元,相當於我國2012年公共財政收入的5.5%,課題組認為中央和地方政府是可以承擔的。

  按照《規劃》,各級政府職責明確,中央政府負責統籌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省級政府負責制定本行政區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總體安排和配套政策,市縣政府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城市和建制鎮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具體方案和實施細則。[人民日報]

媒眼

新型城鎮化 怎樣念好“人口經”?

  新型城鎮化“以人為核心”,顯然,如何處理好人與城鎮化的關係非常重要。目前,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53.7%,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只有36%左右,這被一些人認為是“偽城鎮化”,而去“偽”的最好辦法是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的落戶問題。為此,《規劃》明確了6年內1億農業人口進城落戶。

  新型城鎮化要想發展好,必須念好“人口經”。而最吸引人口流動的因素其實是公共資源,包括權力資源、教育資源、交通資源、醫療資源、金融資源等等,只有重新設計公共資源分配機制,才能幫助新型城鎮化念好“人口經”。

——羊城晚報

城鎮化別忘6句話 睡城鬼城彎路不能走

  推進新型城鎮化,應防止兩種傾向:一是“過熱”,雄心勃勃,大幹快上,盲目追求高速度、高指標;二是“過冷”,為難發愁,裹足不前。當前尤其要注意防止“過熱”,切不可將城鎮化搞成“大躍進”、“運動式”。新型城鎮化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至少涉及人口、土地、資金、戶籍、産業等八種要素和四個層次,務必“先謀後動”,而不是作為追求GDP的手段和“應景之作”。

  城鎮化的目的絕不是把所有農民都改成市民,農民可以成為市民但是土地不能不種糧。城鎮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中央提出城鎮化不是要一下子建成,還要因勢利導、因地制宜,所以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議上講農村工作會議和城鎮化會議是姊妹篇,城鎮化不能脫離三農問題去搞,不能把城鎮化搞得沒人種地、沒地種糧,這種現象必須要避免。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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