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監察部統計分析,近幾年來我國每年大小水污染事故均在1700起以上。僅2012年至2013年期間,就發生了廣西龍江鎘污染、山西長治苯胺洩露致河流污染、昆明東川小江“牛奶河”事件、廣西賀江水污染事件、貴陽境內多條河流污染嚴重、北京密雲水庫上遊垃圾填埋威脅水源水質等重大水污染事件。在此之前影響巨大的水污染事故則有1994年的淮河水污染、2004 沱江“3·02”特大水污染、2004年河南濮陽水污染、2005年北江鎘污染、2005 年重慶綦河水污染、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2006年白洋淀死魚事件、2006年湖南嶽陽砷污染事件、2007年太湖及沭陽水污染等。
儘管多年來水污染治理從未鬆懈,但我國總體水污染尤其是地下水污染問題目前還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環保部發佈的《2012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在全國198個地市級行政區開展的4929個地下水水質監測點中,水質呈較差級及極差級的監測點共佔57.3%。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的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大範圍地表水、地下水被污染,並通過大氣污染、滲透等方式,蔓延影響到飲用水水源,直接影響了飲用水源水質,威脅人們飲水安全,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河溝、河岔的污染問題仍然十分嚴重。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和人口聚集,生活污水不僅數量增加,而且處理率大幅度提高。近年來,我國生活污水排放量持續上升,已佔到全國廢水排放總量的65%。
雖然我國工業廢水排放量穩中有降,達標率逐年遞增。但屢屢爆發的工業排水污染事件表明,工業污水管理形勢依然不容樂觀,且治理成本很高。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發生後的五年內,國家累計投入78.4億元治污資金,根據《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該污染治理實際共需安排治污項目222個,總投資約134億元。
然而,與居高不下的治理成本形成對照的是,目前排污標準依然過低,這也是造成“排污達標”卻在事實上繼續造成污染的原因之一。我國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已經有17年時間未修訂,而且與《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無法接軌。
跨行政區水質污染治理成為突出難題。據調查,我國大部分流域的跨省界水質污染水平通常比這一流域的整體污染水平高,這一結果充分表明了跨行政區水污染特徵。近年來發生的多起重大水污染事故均是由流域水污染引起的,以跨行政區水污染為主的糾紛呈增加趨勢。山西長治苯胺洩露致河流污染就是典型的例子。流域跨行政區水污染事件集中反映了目前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嚴重矛盾衝突。專家分析稱,當前我國跨行政區水污染問題的形成雖有自然因素,但人為因素實際上佔主導作用。流域跨行政區水污染問題治理困境,是水污染治理效果不甚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
造成當前跨行政區水污染問題的原因有三個方面:一是多方分割導致監管不到位。由於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相比往往處於輔助地位,造成流域上下游區域各自為政的局面。而水利部門與環保部門在水量管理與水質管理兩方面的分割,也導致部門協調度差。第二,由於目前水污染治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不但市場和公眾參與度低,而且跨行政區的合作和補償機制明顯缺乏。在跨區域水污染治理過程中,不但市場未發揮資源配置作用,而且相關産業結構也沒有得到優化升級,公眾的監督作用也很難得到發揮。第三,流域水污染治理還存在法律制度間不協調、重要法律制度缺失及執法不力等問題,而相關設備的短缺,也難以給環境執法提供可靠保障,不能有效遏制企業偷排、漏排、超標排污現象。
河海大學水文水資源與水利工程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專家王聖認為,我國現行行政體制的分割性和流域環境整體的不可分割性,以及跨界河流水污染治理的複雜性,決定了各地方政府單方面的努力無法達到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目標。
國外經驗表明,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與區域各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分不開,各方參與協調的工作內容包括共同制定治理規劃、統一水質標準、聯合水質監測計劃、污水集中處理、産業結構協調等。因此各方參與、高層協調機制的建立勢在必行。消除體制性障礙、充分發揮部門協調作用的制度確立,能保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流域管理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增強上下游區域政府之間的互惠互信,建立跨行政區環境執法合作機制和部門聯動執法機制,確保突發性水污染事件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同時應強化流域管理機構在跨行政區水污染治理中的角色,領導和協調跨行政區水污染治理工作,健全各項配套管理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流域管理機構防污、治污的作用。
至於外界熱議的2萬億巨量資金投入,也是因為水污染治理需要先進的環保技術和設備及大量資金作為保障。在這一過程中,中央在加大污水治理投資力度的同時,也應有重點優先,同時通過透明嚴厲的懲罰措施來規避地方政府的不作為動機,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制度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
在國家水污染防治投入力度不斷加大,相關改革快速進行的背景下,相關行業對污水處理市場空間預期樂觀。國務院2012年4月份發佈的《“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顯示,“十二五”期間,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投資近4300億元。
市場分析認為,水污染治理投資面臨四個方面的機遇:工業廢水治理委託運營,市政污水規模擴張,膜處理設備與工程的推廣,其他水處理設備的需求增加。與此相關的個股均將受益。11家涉及污水處理上市公司12日披露的2013年年報業績預告顯示,其中7家公司2013年凈利潤同比增幅預計超過50%。
專家認為,市場在水污染防治中的優勢應該得到充分發揮。市場和公眾成為治污與監管的合作主體,能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強全社會的生態文明意識。與此同時,積極推動産業結構優化升級,鼓勵企業進行技術創新,以從根本上達到防治水污染的目的。
水利部水資源司司長陳明忠日前表示,水利部會同十個部門組建了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組,制定了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細化了考核內容、方式、程序等,將於今年3月啟動考核。
陳明忠表示,國務院印發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以來,水利部逐級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完成了省、市級控制指標分解工作,完成第一批25條重要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技術方案,啟動第二批28條重要跨省江河水量分配。
“當前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是水資源監控能力和技術支撐能力仍較為薄弱,水資源管理有關法規建設進程偏慢。”陳明忠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將全面建立覆蓋各流域和省市縣行政區域的紅線控制指標體系,儘快完成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全面開展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同時,加快國家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項目建設進度,完成三大監控體系建設工作,加快推進水資源管理有關法規建設,完善用水定額等技術標準體系。[詳細]
環境專家説,我國的地下水污染已經呈現出由點向面演化、由東部向西部擴展、由城市向農村蔓延、由局部向區域擴散的趨勢,污染程度不斷加重。
地表水是否受到污染,容易看得見辨得清,容易觸動人們的神經,引起人們的重視。地下水則不同,首先,由於地下水處在土壤或岩層深處“不見天日”,污染物滲入地下後,在地下含水層運動比較緩慢,若不進行定期監測,很難及時察覺,問題很容易被掩蓋。其次,地下水更新和自凈非常緩慢,一旦被污染,所造成的環境與生態破壞很難逆轉。第三,在技術上,想要完全凈化已被污染的地下水極其困難,治理成本之高也是許多地方難以承受的。有報道稱,上世紀80年代,日本測算治理地下水污染需要800萬億美元。一名環保人士曾計算過山東一個化工廠污染的地下水,靠自然降解,需要600多年。因此,地下水污染問題必須擺到地面上來看。業內人士建議,要像監測空氣中的PM2.5一樣,專門、定期監測地下水,並制定完善的保護地下水資源的法律法規,嚴懲違法排污者。保護地下水資源,預防比治理更重要。
專家指出,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水質仍存在一定差距,城市自來水離直飲水的標準仍相差甚遠。另外,在自來水供水時的損漏方面,不少城市自來水供水損漏率高達20%,而一些發達國家供水損漏率可以降到3%左右。
除了階梯定價,在水價的改革中,不少專家建議拉開工業用水和居民用水的價差。上海市的一位專家指出,居民用水佔城市總用水量的40%左右,工商業用水佔60%。居民不是水資源消耗的主體,也不應該成為水價上漲的主要承擔者,如果兩者價格拉開大一些,不僅符合“多用多付費”原則,而且居民負擔將大幅降低。
“階梯價格”固然是改革突破的有效手段,但絕不能變成“階梯漲價”,必須科學透明地制定階梯調價方案。“要破題中國資源價格改革這個大戰略,公開透明的底線必須堅守,即使漲價也應該有理有據,向公眾攤開賬本,講清道理,依法聽證,否則難以走遠。”華東師範大學教授余南平説。
江西新餘市郊的鐵山村旁有當地人的“母親河”孔目江流過,62歲的村民鄒正妹覺得,能喝上一口乾凈放心的水比什麼都重要。
十幾年前,鐵山村旁兩個鉛鋅礦、一個金礦,對附近水源和土壤造成嚴重污染。“那時,河溝裏的水黃黃的,牛不喝,魚不往上遊,地裏種了東西也長不起來。”鄒正妹説。
這樣的水污染問題在中國並非個案。近年來,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都呈不斷加劇趨勢,成為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國夢道路上無法回避的重大挑戰。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然而不少地方為追求經濟增長而犧牲生態環境的現象較為突出,積累下來的環境問題時有發生。
一時間,“請環保局局長下河游泳”成網絡熱詞。分析人士認為,這後面,其實是民眾希望看到河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