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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農業海外投資的機會

    3月24日,中糧集團與荷蘭Nidera公司正式簽署協議,中糧收購Nidera公司51%的股權,雙方建立戰略合作關係。這是我國農業實施走出去戰略,與東南亞、非洲、俄羅斯等合作之外,首次控股歐洲發達國家著名農業企業。[詳細]

記者觀察

荷蘭農業發展啟示

  荷蘭人口僅1600萬,國土面積4萬多平方公里。荷蘭又是不折不扣的農業大國,近10多年來,世界農産品凈出口額僅次於美國。2013年,美國農業出口1409億美元,荷蘭農業出口790億歐元,約合1088億美元,穩居世界第二。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教授鄭風田曾在荷蘭進修學習。在他看來,荷蘭的花卉産業是一個“世界奇跡”:它佔據著世界花卉60%以上的市場,每年僅賣花的出口創匯就達50億美元以上,形成獨特的競爭優勢。

  鄭風田認為,高科技造就技術儲備是荷蘭鮮花經濟的第一競爭力。他當時在荷蘭學習時參觀了不少荷蘭的種苗公司,許多公司僅鬱金香就有高達上萬甚至十多萬的品種,通過溫控等現代生物高科技,他們可以按照客戶的要求,控制顏色、形態、大小、開花時間等,幾乎可以滿足客戶的一切要求。其次,配套産業發達,包括花卉育苗、灌溉和收穫設備、包裝、專業公關和廣告公司、花卉出版商等,提供全套服務。最後,荷蘭有世界知名的拍賣場,花卉市場的價格比較透明,當地高效的運輸系統保證24小時送達。獨一無二的綜合優勢,使荷蘭花卉産業保持持續領先。

“走出去”已成趨勢

  農科院農業知識産權中心副主任宋敏認為,確保我國糧食安全,必須利用國內國外兩種資源,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土地資源。“目前我國農業投資雖然遍佈全球30多個國家,但最多的還是非洲。非洲有些國家土地肥沃,非常適宜農業種植,生産成本極低,因此距離反而不是制約因素。”

  中國人在讚比亞的種植更為典型。讚比亞中國人經營的商業農場,小的僅幾公頃,大的有幾百乃至幾千公頃。有私人投資,也有國資農場。讚比亞最早的中國農場是位於首都盧薩卡附近的中讚友誼農場,由中國農墾集團和江蘇農墾公司在1989-1990年建立的合資企業。在讚的6家國資農場均為商業化農場,在當地市場出售産品,其中一半能盈利。

  宋敏和王豐都認為,雖然我國海外種植分佈較廣,但是規模並不大。2007年,西方媒體報道稱,中興農貿有限公司在剛果(金)獲得了280萬公頃的土地,以建立世界上最大的棕櫚油種植園;2009年,有報道稱中興公司獲得10萬公頃先前沒有用於農業耕種的土地。但是這些宏大的計劃無一實施,這種現象在我國農業走出去過程中並不少見。

海外購地受限越來越多

  我國人口眾多,在不斷提高的食品需求面前,土地面積不足成為很大的制約因素。但在有些國家,情況正好相反,土地富餘十分突出。南美洲的巴西共有可耕地面積2.8億公頃,已耕種的僅佔五分之一;非洲可開發的耕地面積8億多公頃,實際利用只有四分之一。這為我國海外種植提供了基礎。

  但是,比較效益的低下,使得走出國門的農企很少選擇糧食作物。

  廣東農墾把主打産品放在橡膠上。從2002年起,廣東農墾穩步推進馬來西亞的天然橡膠種植,在泰國和越南擴建橡膠加工廠,目前天然橡膠的生産能力達到了27萬噸。

  但是,海外種植面臨著新的困難。2013年,巴西政府出臺法令嚴控外資購地,規定外國人、外資企業或外國人控股的巴西企業,不得購買或租賃250—5000公頃以上的土地。今年又出臺了更為嚴厲的土地限購法令。另一個農業大國阿根廷也開始限制外國人買地。

  如何尋找有效的海外投資方式,彌補我國農業土地緊張的短板,已成為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經濟賬:農業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13萬

  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全面定調2014年及今後一個時期農業農村工作。

  合理利用國際農産品市場。抓緊制定重要農産品國際貿易戰略,加強進口農産品規劃指導,優化進口來源地佈局,建立穩定可靠的貿易關係。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進出境動植物檢驗檢疫,打擊農産品進出口走私行為,保障進口農産品質量安全和國內産業安全。加快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糧棉油等大型企業。支持到境外特別是與周邊國家開展互利共贏的農業生産和進出口合作。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創新為農産品國際貿易和農業走出去服務的金融品種和方式。探索建立農産品國際貿易基金和海外農業發展基金。[新華網]

媒眼

日韓海外屯田不遺餘力的啟示

  從韓日農業“走出去”的歷程和典型案例可以看出,農業“走出去”是一個漸進的、長期的過程,不能急功近利、一蹴而就。我們需要汲取其經驗,同時要規避其教訓,努力與投資目標國實現互利共贏。

  首先,應充分考慮東道國利益訴求,避免投資摩擦。

  在實施農業“走出去”的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投資對象國的需求,幫助對方發展農業,實現互利共贏。日本早在農業“走出去”初期,就充分認識到預防投資摩擦的重要性,儘量減少或消除投資對象國政府及民眾的誤解或抵制。日本一些有識企業提出要避免日本涉農企業在同一地區、同一産業密集投資,要制定詳細的可行性報告,盡最大可能地爭取當地政府與民眾的理解,並通過管理層的本土化實現日本與投資對象國的共同繁榮。例如,日本在巴西投資時,發現巴西長期實行高利率信貸政策,眾多當地農戶負債率高而無法達到申請貸款條件。為此,日本專門推出低利率貸款方式,降低當地農戶負債率,受到農戶歡迎,從而收到了良好成效。此外,在農業“走出去”中,日本也對農業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給予了充分重視。

  其次,政府支持是農業“走出去”的重要保障。

  為支持農業“走出去”,政府應與投資對象國建立農業合作關係,簽訂投資協定,公共部門、行業協會等應與企業通力合作,為農業企業“走出去”提供保障,最大可能提供政治保護,避免政治和社會風險。此外,鋻於農業“走出去”投資量大、週期長、風險高,政府也要為農業企業“走出去”提供信貸、稅收和保險方面的支持。日本政府就與許多國家簽訂了農業合作協議和經貿協定,為農業“走出去”鋪平了道路。日本國際協力機構等組織也在促進農業國際合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第三,農業“走出去”需要恰當的制度設計。

——本月談

農業“走出去”:融資為王

  融資難是海外農業中企目前遇到的切實問題。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夏海龍表示,“境外開發所需資金目前主要依靠企業自籌,籌集方式和渠道單一,資金不足成為制約境外農業開發的瓶頸”。

  夏海龍建議,應放寬對農業“走出去”中企的融資條件。對“走出去”的企業,凡具備上市條件的,優先推薦進入資本市場上市融資,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進入國際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另外應建立和完善保險體系,國家通過補貼支持的方式鼓勵保險公司設立專門針對農業對外投資的保險險種,主要承保企業在境外農業投資之後可能産生的非常風險。

——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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