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32.開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試點政策
一是開展農産品産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推動全國農産品産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普查與分級管理,設置農産品産地土壤重金屬監測國控點,開展動態監測預警,建立農産品産地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在我國南方6省區啟動水稻産區稻米重金屬污染狀況一對一協同監測,以南方酸性水稻土産區為重點區域,開展農産品産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修復示範,對中輕度污染耕地實行邊生産、邊修復,在重污染區域,開展禁止生産區劃分試點,同時對試點示範農戶進行合理補償。開展湖南重金屬污染耕地及農作物種植結構調整試點工作。二是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完善全國農業面源污染國控監測網絡,加強太湖、洱海、巢湖和三峽庫區等重點流域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示範區建設,在農業面源污染嚴重或對環境敏感的湖泊、流域,力爭實施一批綜合治理工程。在養殖、地膜、秸稈等污染問題突出區域,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水産健康養殖、全生物可降解膜示範、農田殘膜回收與再生、秸稈綜合利用示範等。三是積極探索農業生態補償機制構建。進一步加強在重點流域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生態補償試點工作,對採用化肥農藥減施、農藥殘留降解等環境友好型技術和應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的農戶進行補貼,鼓勵農戶採用清潔生産方式,從源頭上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的發生。
★33.開展村莊人居環境整治政策
推進新一輪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重點治理農村垃圾和污水。推行縣域農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鎮垃圾污水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類減量和資源回收利用。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整鄉整村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區和居民生活區的科學分離,引導養殖業規模化發展,支持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治理與利用。逐步建立農村死亡動物無害化收集和處理系統,加快無害化處理場所建設。合理處置農田殘膜、農藥包裝物等廢棄物,加快廢棄物回收設施建設。推動農村家庭改廁,全面完成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任務。適應種養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模化生産的需求,統籌建設晾曬場、農機棚等生産性公用設施,整治佔用鄉村道路晾曬、堆放等現象。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節約集約使用土地。
★34.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11億元農民培訓經費,繼續大力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在全國4個整省、20個整市和500個示範縣開展重點示範培育,圍繞主導産業開展農業技能和經營能力培訓,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人、農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和返鄉農民工的培養培訓力度。同時制定專門規劃和政策,整合教育培訓資源,圍繞“調結構、轉方式”的目標,培育1萬名現代青年農場主,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構建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互相銜接配套的培育制度,為現代農業發展提供人力支撐,確保農業發展後繼有人。
★35.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26億元,基本覆蓋全國農業縣。主要用於支持項目縣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聯戶”為主要形式的工作機制和“專家+農業技術人員+科技示範戶+輻射帶動戶”的服務模式,推動農技推廣服務信息化工作,改善推廣服務手段,推進農技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補充推廣人才隊伍,全面推進農業科技進村入戶。
★36.培養農村實用人才政策
2015年,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新增設一批部級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依託培訓基地舉辦180余期示範培訓班,培訓1.8萬多名各類農村實用人才和大學生村官,並帶動各省區市大規模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工作。繼續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養“百萬中專生”計劃,全年計劃完成7萬人以上的招生規模,提升農村實用人才學歷層次。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認定試點,研究出臺指導性認定標準和扶持政策框架,加強認定信息管理,構建科學規範的認定體系。組織實施“全國十佳農民”2015年度資助項目,遴選10名從事種養業的優秀新型農民代表,每人給予5萬元的資金資助。
★37.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建立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挂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二是擴大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保障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面向農業轉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補貼職業技能培訓服務,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和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三是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在農村的合法權益。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保障成員的集體財産權和收益分配權。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引導農業轉移人口有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38.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政策
2015年,國家繼續支持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發展農村合作金融,選擇部分地區進行農民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試點,豐富農村地區金融機構類型。國家將推進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這些組織必須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堅持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國家還將進一步完善對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管理體制,明確地方政府的監管職責,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39.金融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産與集約化經營政策
去年下半年,國家有關部門發佈了金融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産和集約化經營的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加大對農業規模化生産和集約化經營的信貸投入。將各類農業規模經營主體納入信用評定範圍,建立信用檔案,提高授信額度,支持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依法通過兼併、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組建大型農業企業集團,合理運用銀團貸款方式,滿足農業規模經營主體大額資金需求。圍繞地方特色農業,以核心企業為中心,捆綁上下游企業、農民合作社和農戶,開發推廣訂單融資、動産質押、應收賬款保理和産商銀等多種供應鏈融資産品。探索以廠商、供銷商擔保或回購等方式,推進農用機械設備抵押貸款業務。穩妥推動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土地經營權抵押融資業務新産品,支持農業規模經營主體通過流轉土地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強化對農業規模化生産和集約化經營重點領域的支持。在産業項目方面,重點支持農業科技、現代種業、農機裝備製造、設施農業、農業産業化、農産品精深加工等現代農業項目。在農業基礎設施方面,重點支持耕地整理、農田水利、商品糧棉生産基地和農村民生工程建設。在農産品流通領域,重點支持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和倉儲物流設施建設。
★40.農業保險支持政策
目前,中央財政提供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品種有玉米、水稻、小麥、棉花、馬鈴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天然橡膠、森林、青稞、藏係羊、牦牛等,共計15個。對於種植業保險,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40%,對東部地區補貼35%,對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中儲糧北方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央單位)補貼65%,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對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保險,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50%,對東部地區補貼40%,對中央單位補貼80%,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對於公益林保險,中央財政補貼5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補貼90%,地方財政至少補貼40%;對於商品林保險,中央財政補貼3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補貼55%,地方財政至少補貼25%。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覆蓋全國,地方可自主開展相關險種。2015年,國家將進一步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逐步減少或取消産糧大縣縣級保費補貼,不斷提高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覆蓋面和風險保障水平;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特色優勢農産品保險,有條件的地方提供保費補貼,中央財政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予以支持;擴大畜産品及森林保險範圍和覆蓋區域;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險。
★41.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
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是政府對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進行獎勵或補助的政策,財政獎補資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級以及有條件的市、縣財政安排。獎補範圍主要包括,農民直接受益的村內小型水利設施、村內道路、環衛設施、植樹造林等公益事業建設,優先解決群眾最需要、見效最快的村內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業建設項目。財政獎補既可以是資金獎勵,也可以是實物補助。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獎補資金228億元,各級財政獎補資金超過500億元,有效地改善了農民生産生活條件。2015年,國家繼續提高政府對農民籌資籌勞的獎補力度和中央財政佔政府獎補資金的比例,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機制,深入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均衡有序發展。
★42.扶持家庭農場發展政策
2015年,國家有關部門將採取一系列措施引導支持家庭農場健康穩定發展,主要包括:開展示範家庭農場創建活動,推動落實涉農建設項目、財政補貼、稅收優惠、信貸支持、抵押擔保、農業保險、設施用地等相關政策,加大對家庭農場經營者的培訓力度,鼓勵中高等學校特別是農業職業院校畢業生、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務工經商返鄉人員等興辦家庭農場。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家庭農場登記制度,明確認定標準、登記辦法、扶持政策。探索開展家庭農場統計和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工作。推動相關部門採取獎勵補助等多種辦法,扶持家庭農場健康發展。
★43.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政策
國家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産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拓寬服務領域,促進規範發展,實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深入推進示範社創建行動。2014年,中央財政扶持農民合作組織發展資金規模達到了20億元,並在北京、吉林、浙江、湖北、重慶五省市開展合作社貸款擔保保費補助試點。2015年,除繼續落實現行的扶持政策外,將深入推進合作社規範發展,啟動國家示範社動態監測,把運行規範的合作社尤其是示範社作為政策扶持重點和國家“三農”建設項目的重要承擔主體;引導督促合作社開展年度報告公示,及時準確報送和公示生産經營、資産狀況等信息;堅持社員制封閉性,依託産業發展,按照對內不對外、吸股不吸儲、分紅不分息的原則,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