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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在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基礎上,我國推進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完成確權面積近4.7億畝;適應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的新形勢,全國承包耕地流轉面積達到4.43億畝。這是記者從前不久召開的全國農村經營管理暨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會議上獲悉的。這一組數據充分表明,近年來我國農村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為提高農業競爭力、提升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基礎。
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説,在新一輪農村改革進入深水區後,完善土地根本制度、創新農業經營方式、探索集體資産有效實現形式,將極大激發農村發展活力,為我國現代農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承包地確權登記加速進行
花巨大的人力財力進行承包地確權頒證,不僅是為了保護農民的權益,更主要是為了推動現代農業的發展
“現在好了,地塊在哪、面積多少,一目了然。”承包地確權開展後,一直對土地有深厚感情的江西省永豐縣邱坊村村民饒傳發説。在村裏進行土地確權的過程中,他一有時間就跟著測繪隊,看畫圖指界。把村裏方方正正的田塊面積與航拍面積對比之後,饒傳發忍不住豎起了大拇指,“現在設備很先進,測出來的面積很準”。饒傳發的承包經營權證書顯示,他承包經營的土地有13塊,總面積9.53畝,轉包經營面積12.56畝,分別超過原來數據的8.24%和12.37%。
以前因種田收益較低,農戶間無手續隨意互換轉讓土地的情況很常見。如今種地不僅不繳農業稅,每年國家還有各種補貼,農民對土地看得重。因此,農民對承包地確權登記很關注、很重視。
承包地確權登記是以已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為基礎,查清地塊面積、四至等情況。但在確權的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複雜的問題有待解決。
因人口增減、子女嫁娶等原因,在一些地方即使同村農戶之間的家庭承包土地實際面積也很不平衡,這是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試點中農民反映較多的問題。針對試點中遇到的各種矛盾,在法律政策未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有關部門強調必須堅持民主協商,要通過農民和村集體共同研究來化解。
中央明確提出要在2018年末基本完成承包地確權登記工作,今年再安排河北、山西等10個省份開展整省試點,共計已達22個省份。為加快推進試點,中央財政按照每畝10元的標準,安排了181.4億元專項補助。各地也積極推動試點經費的落實,已有25個省份明確了省級財政補助標準,其中20個省份每畝補助5元至10元。山西、廣西、青海等地省級補助標準較高,為每畝15元。目前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試點範圍已擴大至2323個縣(市、區)、2.4萬個鄉鎮、38.5萬個行政村,完成確權面積近4.7億畝。
承包地是農民的重要財産,也是農業生産的基本要素。花巨大的人力財力進行承包地確權頒證,不僅是為了保護農民的權益,還是為了推動現代農業的發展。試點以來,各地在承包地確權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成果應用,在推動規模經營、解決農民貸款難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新型經營主體融合發展
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培育多元經營主體是基礎,促進融合發展是關鍵,要推動各主體之間融合發展
中央提出,著力構建現代農業産業體系、生産體系、經營體系。而在三大體系中,經營體系處於支撐地位,當前又是短板。與産業體系、生産體系不同,經營體系的構建,既涉及生産力的提升,更涉及生産關係的調整,事關農村和諧,需要在多重選擇中尋找最大公約數。
近年來,我國農民合作社蓬勃發展,到去年底已達到153萬家。如今,農民對合作社的合作內容、合作領域、合作方式的需求呈現多元化,農民合作社的形式也日益多樣。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和集體資産折股量化的社區股份合作社方興未艾。一些地方出現了土地流轉後富餘勞動力組建的勞務合作社,農民以房屋、廠房入股組建的物業合作社,在人的合作基礎上實現了土地、資産、技術等資源要素的合作。
“現在看數量不是問題,關鍵要提高質量。”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朱信凱説,要加強合作社規範化建設,讓合作社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民主管理和盈餘分配製度,讓成員公平受益,有更多獲得感。同時,要引導合作社創新發展,鼓勵農民以土地經營權、財政量化到戶資金、技術等要素入股合作社,發展專業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類型合作社。
當前,我國家庭農場處於起步階段,今後的重點是鼓勵發展,並在實踐中逐步規範。為實現對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精準扶持,今年農業部將探索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産經營直報信息制度。各地也在加快建立家庭農場名錄,引導家庭農場健全財務核算。
與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不同,家庭農場更多地集中在生産環節,直接從事農業生産經營。當前面臨的困難主要是如何穩定經營規模,建議有關部門應重點從補貼、貸款、保險等方面,出臺相應扶持措施。
目前,我國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超過250萬個,在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業內人士認為,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培育多元經營主體是基礎,促進融合發展是關鍵。要推動各主體之間融合發展,不斷豐富和創新現代農業經營模式,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行動,實現農業生産要素在更大範圍的優化配置,提升農業經營效益。
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穩步推進
對於經營性資産,重點推進以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的改革,將其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人,作為參加集體收益分配的依據
“農村集體經濟是農村經濟的主體,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對整個農村經濟體制具有基礎性意義。”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表示,農村集體資産總量近年有很大增長,但産權歸屬不清、權責不明、保護不嚴、流轉不暢的問題也日益突出,在很多地區,集體經濟缺乏發展活力,集體資産保值增值困難,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民的利益聯結不夠緊密。
目前,我國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在按照不同的資産類型分類推進。對於資源性資産,重點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目標是構建物權保護制度。對於經營性資産,重點逐步推進以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的改革,將其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人,作為參加集體收益分配的依據,主要在有經營性資産的農村,特別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經濟發達村開展。對於非經營性資産,包括幼兒園、小學、衛生所等,重點探索實現有效運行的管護機制,確保為農民提供公益服務。
在三類集體資産中,經營性資産最為群眾關注。它包括了過去的鄉鎮企業和現在的廠房等,據統計,這部分資産數量達幾萬億元。過去在一些地方,這部分資産沒被管好,利益也沒有讓農民充分共享。隨著農村經濟發展,不少地方村集體收入增長較快,農民對經營性資産收益如何分配日益重視。不少地方的做法是把集體經營性資産折股量化到成員,實現“資産變股權,社員當股東”。目前,全國已有4.7萬個村和5.7萬個村民小組完成經營性資産股份化改革,量化資産6578億元,累計股金分紅2256億元,成為農民增收的重要力量。
“股份化改革以後,村民關心集體發展的多了。”這是重慶九龍坡區共和村黨委原書記李達志的感受。股份化改革之前,村集體資産好像是“鏡中花、水中月”,農民看得見摸不著,對擁有的份額也是一個模糊概念。通過股份化改革,將村級集體資産量化到人,使得集體經濟的管理、運行、發展與農民的利益直接挂鉤。
近年來,江蘇蘇州市吳中區鎮村兩級農村集體資産總額已達366億元,集體經濟年總收入超20億元,其中租賃發包收入佔到90%以上。在獲批國家集體資産股份權能改革試點以來,吳中區建立農村集體資産監管交易服務平臺,實現14個鎮級交易服務中心及128個村(社區)交易站平臺全覆蓋。由於交易平臺的規範運行,農村集體資産租金收入實現了較大幅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