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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記者劉羊旸)2016年,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將玉米臨時收儲政策調整為“市場化收購”加“補貼”的新機制。
這是記者28日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的。玉米收儲制度改革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農業領域的重大舉措,也是深化農業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2007年以來,國家在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實行玉米臨時收儲政策,對保護農民利益和種糧積極性、保持市場穩定、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總的來看,我國糧食供求總量保持基本平衡,但隨著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糧食供需格局變化,近年來糧食供求結構性矛盾逐步凸顯。”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貿易司副司長劉小南説,特別是玉米已呈現階段性供大於求局面,庫存高企、財政負擔加重、國內外價差較大、收儲和進口壓力不斷增大、用糧企業經營困難等問題突出。
劉小南説,面對糧食市場供求的新形勢,原有玉米臨時收儲政策面臨的矛盾日益顯現,玉米收儲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2016年玉米收儲制度改革將按照市場定價、價補分離的原則和保障農民合理收益的要求,積極穩妥推進。一方面,玉米價格由市場形成,反映市場供求關係,調節生産和需求,生産者隨行就市出售玉米,各類市場主體自主入市收購。
另一方面,建立玉米生産者補貼制度,對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撥付到省區,由地方政府統籌將補貼資金兌付到生産者,以保持優勢産區玉米種植收益基本穩定。
為推動玉米收儲制度改革順利實施,將積極採取鼓勵多元市場主體入市收購、信貸支持、促進種植結構調整、合理消化庫存等綜合性措施。
“這次玉米收儲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與過去實行臨時收儲政策是一致的,都是堅持把保護農民利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劉小南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