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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王小川
糧食安全問題是每年代表委員重點關注的話題之一,但今年普遍角度有所不同,在“十三五”期間,如何鞏固和提升糧食産能成為焦點。這其中,如何藏糧于地、藏糧于技,加強耕地質量建設更是糧食産能問題的核心要義。朱保成委員聯合牛盾、劉身利、劉平均等委員共同提出“實施健康土壤戰略、夯實糧食安全基礎”。
萬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耕地紅線不僅是數量上的,也是質量上的。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加強資源保護和生態修復,推動農業綠色發展,實施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加快改造鹽鹼地,推進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
朱保成説,在所有生態或環境體系中,土壤是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最基礎、最根本的因素。只有健康土壤才能産出健康的農産品。健康土壤事關糧食等農産品的數量安全和質量安全,也事關生態安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培育健康的土壤,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和生物活性,不但具有提高農産品産量、質量的經濟價值,而且具有減少化肥農藥施用、增強保水保肥能力、提升固碳減排能力的生態涵養價值和生態服務價值。然而,人多地少的國情使我國農業生産一直延循高投入、高産出模式,耕地長期高強度、超負荷利用,化肥農藥過量使用,有機質含量偏低,造成土壤生態系統退化、基礎地力下降,長期處於數量短缺和質量不高的“亞健康”狀態。
近年來,我國相繼實施了“中低産田改造工程”“測土配方施肥”“新增千億斤糧食産能規劃”“全國土壤污染調查”等重大工程及項目,在土壤分類、地力提升、肥料研製、土壤修復等領域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為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和糧食安全提供了理論依據和技術支撐,但是,這些專項的、局部的、單一的措施相對零散,形不成整體的架構,在保證和提高土地質量上難以形成合力,與發達國家相比,依然有較大差距。委員們普遍認為,解決土壤健康問題已經刻不容緩,應該將其納入國家戰略層面統籌應對,重點解決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對現有耕地以提升質量為主,實施綠色發展,藏糧于地。由於土壤改良與質量提升的特殊性,廣大農民很難獨自完成,政府引導必不可少。實踐表明,一方面土壤改良提升的投入方式和專業化服務至關重要。另一方面,建立土壤質量保護標準體系迫在眉睫。目前,土壤質量標準發展速度及標準化體系與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還不適應,加強農藥、肥料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以及耕地質量等級國家標準的前期研究,建立土壤質量保護標準體系,可以系統、科學地推動土壤質量的有效提升。
二是在現有耕地之外,通過科技創新,合理化利用後備耕地資源,形成數量補給梯隊。國家提出“科學合理開發宜耕後備土地”,以“補充耕地面積,加強質量建設,促進形成國家糧食戰略後備産區。”我國鹽鹼地總面積十分可觀,是重要的土地後備資源。對鹽鹼地的開發,生物改良措施是新途徑,目前,國內已有利用生物科技技術進行土壤修復和鹽鹼地治理的示範經驗,但引導鼓勵企業改良鹽鹼地的優惠政策尚不健全,亟須科技創新、示範、推廣,尤其是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開發。
為此,朱保成、牛盾、劉身利、劉平均等委員聯合建議:
一是把培育健康土壤作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強化依法保護耕地質量的工作力度。建議借鑒聯合國大會“國際土壤年”的做法,設立“國家健康土壤日”;儘快完成耕地質量建設與保護立法工作,抓緊制定《耕地質量保護條例》和《肥料管理條例》,制定完善國家耕地質量等級標準,建立土壤質量保護標準體系;完善現有耕地及補充耕地的質量評估評價體系,將本轄區耕地質量年度評價狀況納入對各級政府的績效考評,建立與耕地質量挂鉤的責任考核制度。
二是大力推動綠色循環低碳農業發展。土壤是陸地最大的碳庫,50%的陸地碳存在於地表30厘米耕層,農田土壤固碳可以抵消13%以上溫室氣體,碳匯效應明顯。畜禽糞便和秸稈等農業有機廢棄物高效還田利用,既能減少面源污染,又能提升土壤有機質,增加土壤固碳能力,實現減源增匯。我國現有38億噸畜禽糞便和近8億噸農作物秸稈等農業有機廢棄物,是農業面源污染的隱患,同時我國土壤有機質含量較低,固碳潛力較大,發展綠色循環低碳農業是我國農業轉型升級的必然選擇。因此,建議大力推廣低碳農業技術,編制鼓勵發展的低碳農業技術目錄及認證認可標準,探索低碳農産品碳減排、土壤碳匯市場交易機制,創新農業減排固碳的政策補償機制,使農民在培育健康土壤的同時還可以獲得環境紅利。
三是加大技術創新研發力度。近些年耕地質量科學研究工作相對滯後,影響和制約著耕地質量整體水平的提升。對鹽鹼地治理和開發利用前景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和統一的規劃。因此,建議國家加大耕地質量科研支持力度,開展不同區域耕地地力培肥、退化與污染耕地修復、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技術研究。同時,建立耕地質量調查監測機構,制定實施耕地質量監測體系建設規劃,構建耕地質量監測網絡,為推進耕地質量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四是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創新財政補貼制度。健康土壤改良提升尤其是鹽漬化土地改造,需投入較多的技術、人力、物力和財力,一次性投資較大。建議按照“取之於土、用之於土”的原則,從土地出讓金中列出5%,集中于中央財政,專項用於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重點支持耕地質量技術和集中創新,支持鹽鹼地改造、退化和污染耕地的治理修復;創新財政補貼制度,讓有實力的市場主體參與提供農業公共産品和服務,彌補政府投入的不足。
五是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土壤治理。建議政府發起成立健康土壤基金,鼓勵社會組織&&,通過集成創新,以市場化、企業化的服務帶動一家一戶的健康土壤培育。同時,本著“誰開發、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和吸引企業或個人資本進入,引導社會資本運作,堅持市場化運作和企業化管理結合,走産業化和規模化經營道路,採取多種治理開發模式,加快土壤提升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