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甘肅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於2015年3月30日出臺,實施範圍及規模在全省所有農牧業縣(場)範圍內實施。市、縣屬的地方墾區農場的農機購置補貼納入所在縣農機購置補貼範圍。
補貼範圍及標準,中央財政資金補貼機具種類範圍為11大類36個小類94個品目,全省範圍內對糧食生産關鍵環節急需的部分機具品目敞開補貼,主要包括玉米收穫機、馬鈴薯種植機、馬鈴薯收穫機、深松機、免耕播種機、殘膜回收機等。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
補貼對象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産的個人和農業生産經營組織。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方式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