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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個組織,曾經只是“一根扁擔兩個簍,肩挑貨擔繞山走”,卻長期紮根農村,貼近農民,架起了聯結黨和政府與農民的橋梁。
60餘年來,供銷合作系統一頭連著鄉村,一頭接著城市,一邊服務生産,一邊推動消費,推動並見證了農村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為繁榮農村經濟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動力。
我國農村30多年改革發展的實踐證明,供銷合作社是密切黨和政府與農民聯絡的重要橋梁與紐帶,有著其他經濟組織不可替代的優勢與作用。當前,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是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創新機制體制,增加發展活力,提高服務能力的必然要求。
中央出臺《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正當全面深化農村改革進入關鍵之年,農業生産經營發生深刻變化,適度規模經營穩步發展,農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級,迫切需要打造中國特色為農服務的綜合性組織,迫切需要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如何在價格和成本的“雙重擠壓”下,在資源環境硬約束下推進好農業現代化進程是當前重大課題和挑戰。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比較完整,經營網絡比較健全,服務功能比較完備,在創新農業生産服務方式和手段、提升農産品流通服務水平、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等多個方面可以大顯身手,能夠成為推進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民增收致富、促進實現農村全面小康的骨幹力量。
當前,供銷合作社的發展仍面臨諸多挑戰:與農民合作關係不夠緊密,綜合服務實力有待提升,層級聯絡比較鬆散,體制沒有完全理順。不解決這些問題,供銷合作社就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不能適應城鄉一體化需要,不能推動農業現代化建設。必須通過深化綜合改革,進一步激發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在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致富、繁榮城鄉經濟中更好發揮獨特優勢,擔當起更大責任。
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要堅持為農服務的根本宗旨,強化基層社與農民的利益聯結機制,建立健全按交易額返利和按股分紅相結合的分配製度,通過勞動合作、資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種途徑,供銷合作社能帶動廣大農民參與到市場進程中,要切實做到農民出資、農民參與、農民受益,讓城鄉居民特別是廣大農民在改革中的“獲得感”不斷增強。
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是全面深化農村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全面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堅持為農服務方向,著力推進基層社改造,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拓展為農服務領域,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全國性為“三農”提供綜合服務的骨幹力量。中央出臺的《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又進一步作出了相關部署。期望供銷合作社系統按照《決定》的要求,努力打造成為合作經濟組織體系,努力開創供銷合作與農民聯結更緊密、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市場化運行更高效的全國性為“三農”服務的綜合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