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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訪談] “農轉城”變“假轉城”

三農 央視國際網絡 2015年03月24日 14:27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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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消息(焦點訪談):

  這幾年,很多地方都在推進城鎮化,不少進城務工的農民也希望把農村戶口轉成了城市戶口,“農轉城”,變成城市人了,就可以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樣的養老、醫療、教育等方面的待遇。這本該是件好事,可是在雲南的一些地方,記者卻發現,當地一些農民提起農轉城,卻有著説不完的煩惱。

  近日,記者在雲南省墨江縣路水井組看到一個奇怪的現象:很多家庭這兩年都把一個戶口本換成了兩個,本一直生活在一起的家人為啥要弄出兩個戶口本呢?這還要從當地這幾年正在進行的“農轉城”説起。

  從2011年9月開始,“農轉城”作為雲南省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舉措,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當地各級政府都在積極推行。《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中明確,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落戶城鎮要以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等為前置條件,也就是説,是指把有能力、有意願並長期在城鎮務工經商的農民工及其家屬逐步轉為城鎮居民。然而很多地方在實際操作中卻把一直在農村,且靠土地生活的農民作為了轉戶對象。對此,當地很多農民都有著相同的擔心:農民是靠土地吃飯的,以后土地沒了,又不像城裏人一樣有工作,生活怎麼辦。

  農民們的擔心並不是沒有原因,雲南省加大城鄉統籌力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的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雲南籍農村居民整戶轉戶為城鎮居民的,可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至本輪承包期滿,承包期滿後,其承包土地由發包方收回。記者在採訪過的幾個地方了解到,各地的承包期不一樣,剩餘期限大都10到20年不等。

  《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中特別強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要按照尊重意願,自主選擇,因地制宜的原則有序推進。也正因為如此,推行“農轉城”工作中的基本原則和前提就是農民自願。

  雲南省墨江縣路水井組,這裡地處山區,非常偏僻,距離鎮上和縣城30多公里,沿途山路崎嶇,當地村民主要以種烤煙、茶葉和傳統的養殖業為生。由於村民們擔心失去土地,並不願意“農轉城”。於是本來是“自願”的原則,在這裡成了強制,每家最少要轉一個。

  對村民而言,村幹部要求他們必須轉,就只能聽從。無奈之下,只好將家中七八十歲的老人“農轉城”。

  就這樣,老年人的農業戶口被登出後,派出所寫上了“農轉城”字樣,但轉戶後的老年人還依然生活在農村。這種原地不動的轉法,戶籍民警稱之為“建制鎮轉戶”。

  建制鎮城鎮轉戶應該是通過落戶到建制鎮鎮區的方式,而不是在鎮轄的農村地區完成農轉城的身份變化。像墨江當地的“就地農轉城 ”,只是打著“建制鎮城鎮轉戶”的幌子,強行將山裏村民“農轉城”。那麼,普洱的村鎮縣市各級組織,為什麼要違背村民意願,將不符合轉戶條件的村民“農轉城”了呢?

  村委會主任説,這是鎮上分給他們的任務。

  像墨江這樣,強制村民轉戶來完成指標的做法,在有些地方還是難以推行,於是就用上了新招。

  雲峰村東坪社在距離騰衝縣城60公里的山區,村裏130多戶以種植水稻、玉米等為主的農民,2013年 “農轉城”了100戶左右。

  村民説,農轉城以後政策上政府會有一定優待,可以修路、建設美麗鄉村。

  那麼,農轉城和修路、建設美麗鄉村到底是什麼關係呢?

  原來,修路是國家撥款的美麗鄉村建設項目,在資金下達後本應直接用於農村建設。村委會卻用來捆綁了“農轉城”,誘導了村民轉戶。同樣的操作辦法,在該村委會的觀山腳社卻行不通,農民不願意轉。

  沒想到的是,2014年底,雲峰村委會派社長收了家家戶戶的戶口簿,交給派出所就一一蓋上了“轉戶前為農村居民”的章,並注上“2014年11月5日農轉”的字樣。

  就這樣,雲峰村委會2014年強行將觀山腳社40戶100多人口“農轉城”。

  而村支書告訴記者,這是因為“農轉城”有任務指標。如完成,其上級滇灘鎮還會有資金獎勵給各個村委會作為工作經費。

  墨江和騰衝兩地村民對於他們“農轉城”不同意,但還算是知情,而記者了解到,距離景洪市區60公里的動罕鎮曼景匡村村民則乾脆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集體“農轉城”了。

  村民説2013年8月,寨子裏有個人為孩子落戶,全寨子才知道了這件事情。

  記者找到了村民所説的,最早發現全村已經被“農轉城”的岩先生。

  岩先生説,派出所戶籍民警告訴他,依照政府開出的證明,村裏面自動農轉城了。

  通過派出所依照的這份證明,村民才得知是原村小組組長違背村民意願代簽的字,表明“全村自願”。記者向本人了解了情況。

  原村小組組長説,村民都不同意,村委會就寫了一個證明,叫他簽字就可以轉了。

  記者了解到,除了曼景匡村小組,還有曼納麻和曼麼罕兩個村民小組,也是在村民根本不知情的情形下,用村小組組長簽字代轉的做法使村民被“農轉城”。

  記者注意到,這三份證明除了三個村小組組長的簽字外,還分別有村委會主任和鎮長的簽字,並蓋有村小組、村委會和鎮政府三級行政部門的公章。那麼,僅憑這種證明就能將村民“農轉城”了嗎?記者來到了動罕鎮派出所。

  戶籍民警説,他們也不清楚,政府説統一轉的,他們是按政府提供的材料來做的。

  就這樣,在動罕鎮政府、派出所和曼景匡村委會的操辦下,三個村民小組將近1300人就地被“農轉城”了。

  為了完成任務,這三個地方都是將一些土生土長,至今還原地不動的生活在山區的村民轉為了城鎮戶口。而“農轉城”的目的是,讓農村居民轉變為城鎮居民後能夠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和待遇。在當地被各級幹部宣傳比喻為“兩床被子、十件衣服”。也就是説,村民“農轉城”後可以同時“蓋上農村和城市的兩床被子”,並且能穿上城市的“住房、養老、醫療等十件衣服”。那麼,這些被強迫轉城的村民 “農轉城”後有沒有得到相關待遇呢?

  村民説他們的生活還跟以前一樣,沒有任何變化。

  這些“強制性轉法”既不符合轉戶條件,也沒有給村民的生産生活帶來任何改善,改變的僅僅是派出所電腦裏的戶口登記,而相關福利的落實上卻是“空談”。以墨江縣為例,假如讓已經“農轉城”的四萬多人都到城鎮來生活,城鎮的承載能力根本就不夠,容納不了這麼多人。拿廉租房來説,當地僅有幾十套,符合條件的轉戶人員至今也只有六七戶享受上。

  記者調查獲悉,之所以這樣層層加碼、弄虛作假,是因為雲南省在2011年啟動了每年“農轉城”120萬、共新增城鎮戶籍人口1000萬,力爭2020年城鎮化率達50%的總目標,並層層分配指標、考核評比、通報批評。

  以普洱市為例,2013年全市要完成10萬人“農轉城”指標,其中墨江在分配了1.49萬人“農轉城”指標後,將任務逐級分到鄉鎮村社,像聯珠鎮要完成的是2620人,到了路水村委會要完成的是98人,最後,村委會再將任務分到各村小組或村社。

  雖然省政府在發現問題後於2014年5月明確了“不再分配指標”,但記者調查中發現,各地仍存在著強勢推進的勢頭。截至2014年10月20日,全省“農轉城”總數已達554萬人,三年間,戶籍城鎮化率從16.5%上升到28.5%。

  農轉城,要讓農民得實惠,這是目的,轉不轉,要尊重農民自己的意願,這是原則。但在這些地方農轉城變成了硬任務,強迫、誘導甚至瞞騙,不計手段,只為完成指標,農民人沒動,生活沒變,所謂農轉城變成了一場數字遊戲。這些空頭數字讓幹部有了政績,農民卻沒得到一點好處。更讓人擔心的是,如果這種假轉城讓農民真的失去土地,幾萬農民未來的生計誰來負責呢?如此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讓政府的形象,法律的權威受到嚴重損害,後果又該由誰來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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