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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狗場賽狗,就是讓人下注押在狗身上,一注100元,多者不限,看兩條狗誰跑得快,跑得快的贏,如果贏了,每100元多退80元,如果輸了,就不退了,賭狗的平時也就六七十人,少時,二三十人。”去年,湯陰縣法院判決的一起賭博案中,一參與賭博人員供述。
每年春節前後,外出打工掙了錢的農民回到農村,因天寒地凍,貓在家裏,玩麻將、打撲克、賽狗、鬥雞進行賭博成為他們最熱衷的“娛樂項目”。據了解,在豫北農村,不同程度存在著賭博現象。特別是近幾年,個別農村的小賣部、老年活動中心成了新的、固定的賭博場所。賭博不僅影響農村地區的社會風氣,激化家庭矛盾和社會矛盾,而且極易誘發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成為農村穩定、和諧的“頑疾”。
農村賭博風氣抬頭,受禁賭宣傳教育不力,以及村派警力少、管轄區域大,大部分農村參賭人員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識不強,加之農村文化休閒娛樂活動匱乏等因素制約,致使賭博在農閒時非常盛行。
如何治理農村賭博這一頑疾?筆者建議,一是開展禁賭宣傳教育,使廣大群眾深刻認識賭博的危害性;二是加大對賭博犯罪的打擊力度和賭博場所的查處力度;三是有針對性地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創造再就業機會;四是村委會積極組織開展健康的文體活動,滿足農民精神文化需求。(付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