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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綠色時報11月5日報道(記者 李燕 通訊員 丁榮) 在敖漢旗、在呼倫貝爾市、在阿拉善盟、在內蒙古自治區12個盟市的90個旗縣,各族人民栽下一棵棵楊樹、一棵棵樟子松、一片片梭梭林,像先民一樣用樸實而智慧的勞動,締造了一道道綠色長城縛住肆虐黃龍的奇跡。
履約20年,內蒙古完成了從風沙源頭到祖國北方生態安全屏障的蝶變,生態環境實現了“整體遏制,局部好轉”的歷史轉變。在北方,這道生態防線護佑著2390萬各族人民的福祉,護佑著北京、華北乃至全國的生態安全。
日前,《中國綠色時報》記者採訪了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廳廳長呼群,解讀內蒙古防沙治沙為中國林業建設所帶來的啟示。
完善政策機制 凝聚強大合力
“要充分調動各方面造林育林護林的積極性。”
呼群説:“這闡明了發展林業‘依靠誰、為了誰’的重大問題。”
在漫長的防沙治沙保家衛國的歷程中,內蒙古形成了以國家重點工程為主體、廣大農牧民和各類工商資本等社會力量為兩翼的“一體兩翼”荒漠化防治格局,匯聚起全社會辦林業的強大合力。
內蒙古積極完善政策體制機制,吸引大量有識之士和技術資金涌向防沙治沙事業。1994年出臺了《關於深化改革加快造林綠化步伐的決定》、1997年出臺了《關於加快沙區山區生態建設步伐的決定》、2004年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辦法》、2008年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防沙治沙工作的決定》等地方性法規和政策。目前,全區共出臺了260多個防沙治沙政策性文件,在財政投入、信貸支持、稅費減免、權益保護等方面,明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內蒙古不斷深化改革,落實“誰造誰有,合造共有”、“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等政策,形成了從“要我造林”變為“我要造林”的喜人局面。結合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行了建設、經營、利益、責任主體“四統一”,任務、産權、責任、補助、服務“五到戶”管理模式,實行了國有造林、企業造林、家庭承包、個體承包、大戶承包、聯戶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種治沙造林形式。嚴格招投標制、報賬制、監理制等管理制度,推廣了合同製造林、先造後補、專業隊造林等造林機制。
在政策機制的帶動下,全區涌現出一大批先進典型和先進人物,如以王果香、殷玉珍為代表的“全國勞動模範”和“全國十大女傑”,以唐臣、王忠強、鮑永新、寶秀蘭為代表的“全國十大治沙標兵”和“時代楷模”蘇和;敖漢旗被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授予“全球500佳環境獎”;億利資源集團、東達集團和伊泰集團等成為民營經濟組織先進典型。
發展林業為了人民、發展林業依靠人民、發展成果人民共享,內蒙古的治沙成果令人矚目。據荒漠化監測結果,全區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積實現“雙減少”,近8000萬畝農田、1.5億畝基本草牧場受到林網的保護,2.6億畝風沙危害面積和1.5億畝水土流失面積得到了初步治理,每年減少入黃(河)泥沙1.1億噸。四大沙漠周邊重點治理區域沙漠擴展現象得到遏制,沙漠面積相對穩定。四大沙地林草蓋度均有提高,沙地向內收縮。
沙漠變綠洲不再是傳奇。
保護綠水青山 造就金山銀山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呼群説:“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對生態與生産力關係的精闢論斷。內蒙古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生態保護的關係,防沙治沙為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提供了良好生態條件,促進了生産力發展,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
在認真落實國家“三禁”制度的基礎上,自治區制定了“五個嚴格”的保護制度,即對國家重點生態工程項目區和自然保護區、生態移民工程遷出區和封育區、嚴重沙化退化和生態脆弱區、農區嚴格實行禁牧;對草原牧區嚴格實行草畜平衡制度,全面推行禁牧、休牧、輪牧。同時不斷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劃定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推行舍飼圈養,實施草原獎補機制和退牧還草,積極推廣保護性耕作,發展沙區設施農業,優化沙區能源結構等綜合措施,使荒漠生態系統得到有效保護和恢復。
把荒漠化防治與農牧業結構調整、圍封轉移、扶貧開發、生態移民等結合起來,使農村牧區由二元經濟結構向多元結構轉變,農牧業生産條件得到改善,綜合生産能力得到增強。目前,自治區牲畜頭數穩定在1億頭只以上,糧食産量達到250億公斤以上。
自治區還把發展林産業、沙産業、草産業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出臺了加快發展林沙草産業的相關政策。各地充分利用沙區獨特的資源,發揮比較優勢,大力發展林沙草産業,有力帶動了沙區産業結構調整,成為地區經濟發展和農牧民增收新的增長點。目前,自治區林業總産值達到280.1億元,農牧民年人均林業收入460元左右,初步形成了荒漠化防治與産業發展、農牧民增收的良性互動局面。
生態建設叩響了幸福之門。
樹立大格局觀 擔當歷史使命
“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
呼群説:“維護生命共同體要有綜合的大格局觀念,防沙治沙不僅是生態環境問題,還是複雜的社會問題,是自然與人類的和諧問題。實踐中,內蒙古把它上升到國家生態安全、淡水安全、物種安全、氣候安全、國家能源安全、木材安全、糧油安全以及經濟安全、綠色增長和外交戰略大局,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民族團結、社會和諧、邊疆穩定提供了保障。”
內蒙古堅持預防為主、科學治理、合理利用的方針,遵循自然和經濟規律,以治沙、治水、治鹼為重點,積極使用鄉土植物種,科學配置防治模式,加大推廣應用力度,不斷提高覆蓋面;建立健全技術推廣和服務體系;圍繞保護和建設需要,培養和造就專業技術隊伍;加強對基層技術人員特別是沙區農牧民的技術培訓,確保了荒漠化防治的質量和效果。
做好全區荒漠化防治的同時,在國家履約戰略和中蒙雙邊合作總體框架下,內蒙古利用國際資金開展東北亞次區域沙塵暴監測預警、防治戰略規劃、荒漠化監測和防治技術培訓及交流,為促進區域履約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內蒙古與蒙古國毗鄰,自然條件相近。2007年以來,蒙古國環境保護部與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組織荒漠化防治有關部門專家,進行了雙邊互訪、專題考察和廣泛交流,簽訂了生態保護和建設合作意向書。為進一步推動中蒙雙方在荒漠化防治方面的長期合作,沙塵暴預警、荒漠化監測和防治技術合作已納入正在編制的內蒙古與蒙古國長期發展戰略規劃。
內蒙古的防治荒漠化經驗也獲得國際社會的高度評價。2013年,在第四屆庫布其國際沙漠論壇上,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秘書處前任執行秘書呂克·尼亞卡賈説,中國庫布其沙漠治沙取得的可喜成就,是中國荒漠化治理的又一成功經驗和創新思路,對全球防沙治沙有借鑒和學習價值。
呼群説:“內蒙古作為受荒漠化影響最為嚴重的地區之一,荒漠化防治不論是現在,還是將來仍將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幾代人的不懈努力和艱苦奮鬥。我們將切實承擔起建設生態文明的歷史使命,為把內蒙古建設成為祖國北疆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