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為切實解決好家庭農場發展融資難題,近日,江蘇省泰州市財政局、市委農工辦、市農委、市人行聯合出臺《關於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
《意見》對在泰州市範圍內經營一年以上、投保相應農業保險的經工商登記和農經部門認定管理的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戶,設定不超過100萬元授信額度。試點合作銀行貸款利率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借款貼息率按照人民銀行公佈的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0%執行,市、區財政各補貼50%”的優惠。參與試點的擔保公司(由市政府授權財政部門予以認定)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足值的不動産抵押反擔保,年擔保費率不超過2%,對家庭農場、種養大戶承擔的年擔保費超過1%的部分,市、區財政各補貼50%。 武二忠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