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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鄧衛哲)近日,海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設施農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縣嚴格劃定、特殊保護基本農田,紮緊耕地保護的“籬笆”,不得擅自將設施農用地用於非農建設。
海南省政府要求各市縣要加快劃定永久基本農田,重點將城市(鎮)周邊、交通沿線現有易被佔用的優質耕地優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成果完善。同時,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不得隨意調整。城市建設要跳出已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不得侵佔基本農田搞新區,也不得以各種園區、開發區名義非法圈地、佔用基本農田。
通知中明確要求,設施農用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用於其他非農業建設。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借“租賃”“合作開發”“作價入股”“承包經營權流轉”農用地之名,擅自改變農用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