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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朱海洋)今後在浙江,對省級生態鄉鎮的創建將打破終身制,實行優勝劣汰。浙江省環保廳日前出臺文件,正式對這一退出機制的實施作出部署,並明確規定一旦撤銷稱號後,所屬鄉鎮在兩年內將不得重新申報創建。
浙江在2003年啟動生態省建設,已先後命名省級生態鄉鎮1080個,佔全省鄉鎮八成以上,其中國家級生態鄉鎮達691個。浙江環保廳出臺文件明確表示,對出現問題的生態鄉鎮正式實施退出機制,打破生態鄉鎮終身制。對已命名的省級生態鄉鎮,一旦出現以下兩種情形之一的,將被直接撤銷命名:一是轄區內出現Ⅲ級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但當地政府未能及時妥善處理、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二是轄區內因環境污染問題,一年內兩次以上被省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並經查實,造成嚴重環境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