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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政府網3月16日訊 根據《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核查辦法》和國家林業局相關要求,近日,甘肅省林業廳下發了《甘肅省林業廳關於開展2014年度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情況自查的通知》,要求對全省2014年度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情況開展全面認真自查。自查內容包括森林管護、木材産量計劃完成及“兩證”審批核發情況、公益林建設、中幼林撫育調查、職工就業情況、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情況、政策性和社會性補助情況、職工年均工資增減變化情況、中央和地方資金到位、管理與使用情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兌現情況、工程管理能力、工程檔案管理、縣(局)級方案執行、管護站點建設等14個方面,填報相關表格29份。
全省各工程管理機構和94個工程實施單位對此項工作非常重視,結合春造,組織專門力量對2014年度工程實施情況開展了專項自查,確保4月1日前圓滿完成自查任務。(甘肅省林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