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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記者從內蒙古農機局了解到,今後3年,內蒙古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實行“開放購機、持據申請、購補脫鉤、簡化辦理”的做法,在補貼對象、範圍和操作流程等方面有大的調整和創新。
重大調整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逐步推進補貼産品市場化改革,補貼産品為我國境內生産獲得國家和自治區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産品,與支持推廣目錄脫鉤。這就意味著,2015年起,我區不再設置特定的農機購置補貼專項供貨企業。凡在內蒙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並獲得生産企業授權經銷其補貼産品的經銷企業,均可作為補貼産品經銷商;二是補貼對象擴大到自治區境內所有從事農牧業生産的個人和農牧業生産經營組織,具體由各盟市根據農牧民購買能力和財政資金情況確定;三是保重點,加快推進糧棉油糖等主要農作物生産全程機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準性。機具品目大幅減少,由2014年的89個品目減少到今年的59個品目;四是進一步明確責任和義務,補貼對象應對自主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風險。五是補貼流程更簡便、信息更公開。(記者 王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