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2015年是我國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第12個年頭,今年中央下達青海省補貼資金7500萬元,安排在兩市、四州地區,讓農牧民實實在在享受到農機補貼的紅利。
據了解,本次農機補貼將按照“分檔科學合理直觀、定額就低不就高”的原則,不以農機企業的報價作為平均銷售價格測算補貼,測算每檔次農機補貼時,總體不超過此檔産品近三年的平均銷售價格的30%。對青海省薄弱環節機械可用省級資金累加補貼,對於補貼額低於200元以下的不列入補貼範圍。
具體的補貼方式是: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方式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到戶。獲得農機購置補貼由購機者提出申請,由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審核確定,並對農機購置補貼材料的合法性審核結果負責。
具體補貼對象為:
直接從事農業生産的個人和農業生産經營組織,農業生産經營組織包括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也包括直接從事農業生産的農業企業等,在申請補貼對象較多而補貼資金不足時,要優先考慮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最後考慮農業企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