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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各地行政 “一把手”首次成為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這是1月27日記者從全省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省政府對市(州)、縣(市、區)下達的考核指標分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投資額完成情況和解決飲水不安全人數兩大類,未完成地區將會扣除市(州)、縣(市、區)年度考核績效。
我省還明確,市(州)、縣(市、區)分管領導為同級分管負責人,水務部門“一把手”則出任組織實施及技術保障責任人。省農水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全省農村飲水安全工作任務仍然繁重,此次明確農村飲水市縣長負責制,將有助於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