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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菲菲)近來,閒置農宅問題在社會上引起不小的關注。然而在京郊農村,還有為數眾多的閒置廠房、倉庫等,亟須盤活、注入新的生命力。在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上,市政協委員、市農業局副局長馬榮才帶來了《關於解決郊區倉庫、廠房、工業園及有關土地出租問題的提案》,為盤活這些閒置資産出謀劃策。
馬榮才説,當前本市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積極調整産業結構、疏解城市人口和低端産業,農村改革和新型城鎮化建設邁上了科學發展的道路,不適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效益差、污染重的産業將逐步退出北京或面臨升級改造。由此導致各區縣農村出現大量空置、待出租廠房、倉庫、大院、工業園及有關地塊。
馬榮才關注到,首都廠房網公佈的數據顯示,近1年來,京郊擬出租的廠房、倉庫、大院、工業園及有關地塊共有1.11萬處。馬榮才感嘆説:“它們數量之多、面積之大,令人驚愕,給本市土地利用、産業調整、人口調控、社會治理、生態和環境保護帶來了巨大挑戰。”
為妥善解決這些問題,馬榮才建議,有關部門可以繪製閒置廠房、倉庫的區域分佈圖,搭建網絡平臺,明確産權關係,加強政府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同時,完善法律程序,加強對租賃的監管執法,確保租賃市場規範化,避免暗箱操作,特別是要抓好廠房出租等租賃合同的規範管理,儘快形成一個合法、公平、透明、有序的租賃經濟市場,全面準確地統計實際出租的房屋數量、面積、入駐人員數量及租金的總收入。
“當然,也不能為了把閒置廠房租出去,就毫無約束。”馬榮才提醒説,在租賃過程中,要確保土地用途不發生改變,對於農用地要堅決防止非農化;對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廠房、倉庫等待出租的商家,要防止不合法的土地出賣、抵押等行為;對於即將退出、待清理的村鎮企業,應按照集體資産改革的思路和做法,切實保障農民利益;而對於違規建築,則要堅決清除,並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對於那些借建設廠房、倉庫、溫室大棚、魚池、養殖場之機,撈取政府補貼的投機行為,也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