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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朱海洋)從1月31日起,浙江海域內的帶魚、黃魚、銀鯧等18種主要經濟魚類將重獲保護。根據浙江日前發佈的《重要海洋漁業資源可捕規格及幼魚比例》地方標準,這18種魚類的最小可捕規格及幼魚比例測量方法將具體明確規定。據悉,該標準係我國首個海洋資源管理的省級推薦性地方標準。
依據規定,今後,當主捕對象為重要海洋資源時,幼魚比例將不得超過同種類漁獲量的20%,所有重要海洋漁業資源的幼魚合計比例則不得超過航次總漁獲量的25%。另外,針對未經分理的魚、已分裝的魚等不同情況,新標準也設定了不同檢測方法。
據介紹,該標準的出臺,既將為漁民在捕撈作業時選擇魚群或及時轉場提供參考,同時也解決了困擾漁業執法人員多年的標準難題,為今後監督和執法過程提供了操作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