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本報訊(記者葛江月)根據近期一些傳銷分子打著電子商務、消費返利以及免費消費的旗號進行的非法傳銷活動,省公安廳提醒廣大市民群眾,切莫相信以“網絡營銷”“網絡直銷”“網店加盟”,及“循環消費”“滿100返100”“消費增值”等方式從事的傳銷活動。
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近期部分傳銷分子假冒幫助創業投資,謊稱“在家創業”“網絡創業”“連鎖經營”等,引誘青年人加入傳銷組織。為此,省公安廳提醒廣大群眾,警惕傳銷陷阱,防止上當受騙:即不論遇到什麼形式的誘惑,判斷其是不是傳銷,先看是不是存在交一定的費用才能加入,即“入門費”;再看是不是通過發展下線才能取得高額回報,即“拉人頭”;還要看是不是存在團隊共同創造業績,即“團隊計酬”。市民一旦發現網絡傳銷活動,應及時向發生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