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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下的水可以賣錢,賣的錢抵完水費還有剩餘,水權改革就是好啊。”在新疆瑪納斯縣水權交易中心兌現全年水權交易費用現場,領到交易費的農戶馬貴傑發自內心地感慨。
馬貴傑是瑪納斯縣包家店鎮塔西河六村村民,全家有耕地10.32畝,核定水權水量4180立方米,全年實際用水量3179立方米,節約並出售水量1001立方米。按照水管單位核定的水價每立方米0.077元計算,應交水費244.78元,水權交易凈收益300.60元,水權凈收益折抵水費後,還結余55.82元。
今年年初,新疆在昌吉州等地開展水權水價綜合改革試點。昌吉州全面推進農業初始水權分配,每個縣市確定1個鄉鎮或者村、灌區作為試點項目區,其中,瑪納斯縣確定在塔西河灌區包家店鎮塔西河六村、冬麥地村,樂土驛鎮上莊子村、三個莊子村、樂源合作社共計5個項目區同時試點,試點面積共計6496.4畝。5個項目區以二輪土地承包面積為基準,已完成初始水權確權登記並向農戶發放了水權證書,農戶可通過水權交易中心,交易節約水量。
為了確保水權交易的規範性和可持續性,瑪納斯縣專門成立了水權改革領導小組,採取多種辦法保障農戶切身利益。
確定初始水權。瑪納斯縣出臺了《初始水權劃分管理辦法》,縣水權改革領導小組統一將全縣水資源總量控制指標分解到鄉鎮、村,組織縣國土、農業、水利等相關部門對二輪承包土地進行核查登記,並經農戶簽字確認,確定基準數據。瑪納斯縣將二輪承包土地、牧民定居興牧飼草料地、移民安置土地、村集體不超過10%的預留機動地作為初始水權確權對象,以縣人民政府發佈的農業綜合灌溉定額為依據,由流域管理單位將水權劃分到農民用水戶協會,由協會細化水權到農戶,並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發放水權證書。
建立水市場。瑪納斯縣完善了水權交易制度,搭建了水權交易平臺,成立了塔西河流域水權交易中心,由塔西河流域管理處通過石門子水庫建立“水銀行”,設立水權交易信息化管理平臺。同時,規範水權交易流程。依託基層組織、能人帶動,以農民為主體提出書面申請,協會出面與交易中心協商,交易中心回購轉換水量,通過“水銀行”及輸配水系統向企業供水。
建立水權流轉激勵機制。一是以條田、首部、用水小組等為節水單位,以水權交易中心為載體,協會為主體,完成水權轉換預約、審查、交易、收益分配,農業灌溉定額內節余水量交易所得歸水量出讓方所有。二是建立公開、公平、透明、高效的水市場運行機制,堅持市場化運作,探索建立水銀行調蓄、水權有償流轉機制,規定水權交易價格為正常水價的6倍,調動廣大農民節水積極性。作為項目區水權轉換主要對象的塔西河工業園區,供水主要依託石門子水庫,供水水價每立方米1.5元。由於園區現有取水許可的水量不能滿足企業正常的用水需求,不足用水量必須通過農業節水轉換來解決。在利益的驅動下,逐步形成了農戶節水,協會&&,交易中心回購,企業買水,“水銀行”調蓄,適時配水的市場化水權交易鏈條。
建立收益分配製度。水權交易中心制定節水回購價為現行水管單位水價的6倍,即每立方米0.462元,扣除水管單位水價後剩餘每立方米0.385元,扣除2%的水權交易中心交易費用、20%的農民用水者協會提留,農戶最終凈收益每立方米0.3003元。
目前,瑪納斯縣通過水權交易改革,探索形成了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水權流轉機制,使農戶由單一的用水戶變成了水權出讓方,成為水市場交易的主體和受益者,水權交易激發了農戶自主節水的積極性,變“要我節水”為“我要節水”,使節水成為一種自覺的經濟行為,為可持續節水建立了一種長效機制。同時,水權交易還打通了水資源由農業向工業流轉的通道,實現了水資源配置由低效轉向高效,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