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到2015年年末,全省實現新農合市級統籌。農村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不低於人均25元,逐步實現全省農村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調至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0%(含)以內。全面推進門診費用、住院費用多種方式的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日前,記者從遼寧省衛生計生委了解到,省衛生計生委會同發改委、財政廳等6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指導意見》,調整、完善和部署遼寧新農合政策。其中,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標準提高到6元/人次,其中個人承擔0.5元,新農合支付5.5元。
根據《意見》要求,遼寧各地積極推進新農合市級統籌工作,力爭到2015年年底,全面完成新農合市級統籌工作,並調整各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補償比例和住院費用補償分段、補償上限及補償比例。其中,縣、鄉兩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繼續實行分級分段按比例補償,縣級第一段補償上限可提高到1000元,中心衛生院可提高到800元,一般鄉鎮衛生院可提高到500元。此外,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標準提高到6元/人次,其中個人承擔0.5元,新農合支付5.5元。
《意見》明確,到2015年年底前,爭取實現門診費用總額預付覆蓋所有的鄉(鎮)、村兩級定點醫療機構;按病種付費覆蓋所有的縣、鄉(鎮)兩級定點醫療機構,並逐步擴大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量和住院患者按病種付費的覆蓋面。